1998年4月22日上午,昆明一辆警用微型车内,昆明市路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与昆明市公安局警察王晓湘(杜培武妻子)遭枪击身亡。警方初步认定为情杀,杜培武作为唯一嫌疑人,案发5小时后被留置审查。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培武死刑。杜培武上诉,称遭刑讯逼供,证据不足。省高院审理后,虽认为证据存疑点,但仍于11月12日将其改判死缓,杜培武入狱改造。 2000年6月,特大杀人盗车团伙落网,案犯供述此案是他们所为,真凶杨天勇等人落网,作案枪支在其保险柜中找到,杜培武终获无罪宣告。 杜培武的有罪供述源自刑讯逼供。原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宁兴华、政委秦伯联,用不准睡觉、殴打、吊挂等残酷手段,致使杜培武屈打成招。经法医鉴定,他落下双手植物神经紊乱、腕部外伤、脑萎缩等伤病。 这起冤案给杜培武带来巨大创伤。身体上伤病严重,精神变得消极沉默,生活在死亡恐惧中,家庭也遭受重创,事业更是停滞。 经历此番冤屈,杜培武工作态度转变,调查讯问时客客气气,不再先入为主。云南司法界也进行反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决定,省政法委出台措施,强调证据、无罪推定等观念,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司法机关也采取实际行动,一定程度树立“疑罪从无”理念。
杜培武案:一桩错案,如何改写人生与重塑司法理念?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2-22 13: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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