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犯董文语覆灭记:血腥罪行与艰难追凶路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2-22 14:15:28

董文语,1978年出生于浙江平阳,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刑,2002年刑满释放。2006年3月至5月,他流窜浙江、福建、江西多地,连续制造5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致6死2伤,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还侮辱尸体,在当地造成极大恐慌,民众尤其是女性人心惶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3·11”杀人案发生后,浙江迅速成立专案组。刑事技术专家经大量技术比对,锁定嫌疑人董文语,其曾用名“涂典波”。警方开展海量侦查工作,组织7000多份血样鉴定,比对2亿多条信息数据,甄别排除200余名嫌疑人。专案组奔赴10多个省市,行程上万公里追捕。2006年7月6日和12日,公安部连续两次悬赏10万元发布A级通缉令。 2006年11月16日,董文语在四川宜宾爬窗入室行窃,被惊醒的村民呼叫,他跳窗摔断右腿被抓,身份随之确认。2007年4月26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侮辱尸体罪对其提起公诉。5月16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6月8日,一审判决董文语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未上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07年11月28日,董文语被依法执行死刑。此案为重大刑事案件侦破提供经验,彰显法律对严重犯罪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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