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已经去世,汪小菲还需要继续支付赡养费吗? 刚刚,胡律师直播时说:“大S生前

娱记扒姨太 2025-02-23 02:41:22

大S已经去世,汪小菲还需要继续支付赡养费吗?

刚刚,胡律师直播时说:“大S生前,发起的诉讼 有很多起,它不是单一的诉讼,针对到不同的财产性权益部分,还包括人身性权益部分,还包括说,湾湾地区发起的诉讼,还包括在内地在北京发起的诉讼,不是单一的一起诉讼,是有很多起诉讼,说白了就是比较复杂。然后,针对不同的诉讼,肯定会有不同的承接和处理方式,这个实际上来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针对财产性权益的部分,我要重点跟大家讲的问题是什么?因为大家都明白,原先是基于在离婚时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有涉及到所谓的费用的给付部分。我刚刚跟大家提到的,所谓的针对子女的抚养费,针对到女方的赡养费,还包括针对别墅的房贷部分,还包括保姆司机等相关人员的工资……实际上,如果真的要接过这个未决诉讼官司继续往下打,其实也是要进行区别对待的。在区别对待的层面,我重点就几个点,跟大家去罗列和列示一下,这样大家可能会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比如说会有一个具体的基准日,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欠付费用,如果说最终认定,存在一个给付的义务,当然这个给付义务的前提是经过司法确认,而不是说你说欠付就欠付,这是两个概念。重点问题是针对到后期的部分,这个后期的部分,实际上是跟抚养权的归属相关联的。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其实这个里面最核心的费用是抚养费和赡养费,抚养费是针对到子女的部分,赡养费是针对到 大S的部分。这个里面就有意思了,你们认为在女方去世之后,在调解协议中所约定的需要按月支付给女方的赡养费,是否仍然需要进行给付?或者说需要支付给女方的赡养费部分,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去进行继承?你们自己思考一下,你们是什么样的答案?你们认为,针对到女方的赡养费部分,是否仍然需要继续去进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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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岁月如歌

岁月如歌

11
2025-02-23 03:55

人都死了,赡养给鬼?况且赡养她的时间本就超出法律范围了,她和汪签的协议 本就不合法,弯弯法律规定,前妻再嫁,前夫就没义务赡养她。

娱记扒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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