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侵犯溺亡被告死缓检方抗诉 据极目新闻报道:19岁的小雨家住三桥村肖庄,正在读大专,2024年7月25日晚上她开始失联。
小雨的爷爷介绍,当时因为天气热,村里的人都喜欢晚上出门吹吹风散散暑气,7月25日晚,孙女洗了澡之后外出散步未归,次日家人寻找无果后报警。此后家人四处寻找,他们向小雨的同学们打听,到周边村庄、镇上、县里寻人,找了多天一直没有结果。直到7月30日,有村民在附近水塘里发现一具女性遗体,家属才知道小雨已经遇害。
为何事发第二天才发现异常?小雨的爷爷说,孙女有自己的房间,但也经常到奶奶屋里睡觉。当晚孩子母亲没在孩子的房间看见她,就以为孩子在奶奶屋里休息,而当天孩子奶奶晚上八九点钟就睡着了,也不知道孙女没回来。直到第二天上午,家人才发现孩子彻夜未归。
发现遗体的地方位于三个村落之间的农田之中,到小雨家的直线距离只有一公里多。据家属介绍,水塘是以前一个砖窑厂取土时候留下的,当地很多人不知道这里有个水塘,案发时正是汛期,水塘内水位高,水深有两三米。
小雨的遗体被发现后,警方展开调查,万冢镇蔡庄村32岁村民陈某随后被抓获。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7月25日22时,陈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遇到被害人小雨独自一人在路边看手机,陈某上前搭讪将其诱骗上车,带至附近一小树林内,用手卡住小雨脖子,欲实施强奸。因该树林距离村庄较近,陈某因害怕和紧张未能实施成功,他不甘心,随后开车将小雨挟持到一水塘边的南北小路上,该路段较为偏僻,陈某停车欲再次实施强奸。趁其停车之际,小雨下车向水塘边跑去,陈某追至水塘边用手去抓,小雨为躲避掉入塘内。后陈某折断水塘边一棵小树,用树棍多次敲打小雨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小雨溺水身亡。
今年1月15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载明,被告人陈某强奸他人未得逞后又杀人灭口,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陈某在强奸和故意杀人过程中积极主动,具有较深的主观恶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其到案后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考虑到被害人亲属不予谅解,要求依法从严惩处,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决定对陈某限制减刑。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小雨家属表示,一审判决后,家属不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1月24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