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贩卖私盐犯法,那贩卖咸鱼呢?
盐是生活必需品,人要是长期不吃盐,浑身没劲儿,严重了还会生病。
古代政府把盐的买卖攥在手里,既能保证百姓有盐吃,又能增加财政收入。
那些私自贩盐的人,等于抢了朝廷的“钱袋子”,自然会被严厉打击,刑罚也重,从罚款到坐牢,甚至杀头都有可能。
但咸鱼就自由多了,在沿海地区,捕捞的鱼太多,一时吃不完,老百姓就把鱼腌制起来做成咸鱼。
这种咸鱼不仅能保存更久,还风味独特,在市场上很受欢迎。
在唐朝,沿海城市的集市上,咸鱼摊位随处可见,商贩们光明正大地售卖,顾客们讨价还价。
官府并不会干涉咸鱼的买卖,因为咸鱼只是一种普通的商品,不会像私盐那样影响国家的经济命脉。
咸鱼的制作原料鱼,来源广泛,捕捞相对容易,不像盐那样产地有限。
古代贩卖私盐是严重违法,可贩卖咸鱼却是合法的营生,是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商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