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看网上有卖淘金沙的,不仅价格便宜,商家还承诺保底出2g黄金,不出包退,前提是先浸泡10天。女子心动了,她花18元买了150g,到手后操作一番,还真让她淘出了“金子”!女子为了验真假,过火烧了一下,没想到,这一烧却让她大失所望…
李女士上网购物时,突然看见一个叫“淘金沙”的东西,她好奇地点了进去。
这款淘金沙的价格相当便宜,18块就能买到150g,商家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能淘出至少2克的真金,但前提一定是要先浸泡10天。
李女士一下就来了兴趣,现在黄金价格飙升,要是用这么便宜的价格就能淘出真金,这不等于白捡便宜吗?
就是这商家不出金就包退的承诺,让李女士看出了端倪。
平台上通常都规定要在7天内申请退换货,可淘金沙买回去要先泡10天…
这“包退”的承诺,恐怕只是个吸引人的噱头,实际上要真泡了10天后没出金,也过了售后期了。
不过,李女士觉得,反正价格不贵,买来玩玩呗!
拿到货后,她按照商家的说明,先泡了10天,到时间后,李女士一番操作下来,还果真从淘金沙里淘出了些许金黄色的物质。
这让她心里一阵激动,难道真淘出黄金了?
为了验证这些金黄色物质的真假,李女士决定用火烧一下试试。
没想到,这一烧却让她大失所望,原本金黄色的物质竟然全部变黑了,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淘出的根本不是什么黄金,而是铜!
一股被欺骗的愤怒感瞬间涌上心头,李女士觉得自己被商家耍了。
她再次打开购物平台,想要找商家理论,却发现类似的“淘金沙”商品还有很多,价格从10元左右不等,甚至还有0.95元一包的体验价。
这些商品的宣传页面都打着“必出黄金”“保底2克”的诱人字样,销量高的店铺甚至已经售卖了超过5.7万件。
看着这些数字,李女士心情复杂,她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还有很多人和她一样,被这些看似诱人的商品所吸引,最终却落入了商家的陷阱。
李女士的经历,也无疑给广大网络购物者敲响了警钟。大家还是得理性消费,避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蔽呀!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商家行为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商家在宣传“淘金沙”时,声称一定能淘出至少2克的真金,但实际上消费者淘出的是铜,这明显与商家的宣传不符,构成了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本案中,商家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骗和误导,所以,商家行为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由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所以,李女士有权要求商家按照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若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商家应赔偿五百元。
总的来说,商家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李女士及其他受害者有权依法维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监管,打击这种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才疏学浅
卖出十万单就吃皮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