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产,差点就被前夫分走了,好在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保住了500万的家产!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里面有一个超级重要的法律知识! 西安李女士,离婚3个月后,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前夫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分割她父亲留下的500万房产。原来,在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她父亲突发疾病去世,也没留下遗嘱。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是她母亲和她,李女士就因此取得了房产1/4的份额。她前夫就抓住这点,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要求分割这1/4中的一半,也就是房产的1/8! 这里就有个致命的法律陷阱,90%的人都不知道。继承开始并不等于财产分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就自动获得了继承权,这是一种身份权利。但要真正获得所有权,还得办理继承公证或者过户登记,这才是财产权利。李女士一家就卡在了“已获得继承权但未实际分割”的这个黄金窗口期。 后来在律师的指导下,李女士火速办理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把父亲的全部遗产都由母亲单独继承,彻底切断了前夫主张权利的路径。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女士前夫要求分割房产的诉讼请求。随后李女士的母亲又立下遗嘱,将房产明确由女儿一人继承,最终价值500万的房产全部归李女士一人所有。 从这个案子的法院判决里,我们能发现3大法律真相。第一,放弃继承不需要配偶同意,《民法典》第1124条明确规定,继承人可以书面放弃继承,而且这个权利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第二,未分割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明确说了,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仅仅享有期待权,配偶是无权主张分割的。第三,遗嘱规划是终极的护城河。李女士的母亲随后就订立了遗嘱,明确房产由女儿单独继承,这就适用《民法典》第1063条,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情况,也排除了再婚后的财产争议。 婚姻与继承类案件,涉及人身关系,错综复杂,当你遇到此类问题不知道怎么处理时,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提前防范风险。办个离婚请律师 张律说事 法律帮助过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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