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和朋友逛早市,见路边摊的关东煮有食欲,就买了一碗,摊主让他支付140元

小李环球旅 2025-02-27 09:14:55

江苏,男子和朋友逛早市,见路边摊的关东煮有食欲,就买了一碗,摊主让他支付140元。男子听后差点没惊掉下巴,一碗关东煮要140元,这也太离谱了吧?反问:不都是5元3串吗?摊主一口咬定就这个价,不交钱不让走。男子拿出手机录视频,要曝光此事。摊主见状,拿出饭勺子,向男子砸过来。男子一气之下报了警,民警调解后,男子付了40元。网友:报警还要交40元?不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案例来源于:江北融媒)

2月24日早上5点多,天色尚暗,小李与朋友一同前往早市。

在早市上,他们看到路边有一个关东煮摊位,热气腾腾,看起来十分诱人,便决定买上一碗品尝。

小李到了摊位前,也没问价,就和朋友按各自喜欢的口味,你一串我两串的装了起来,见差不多一碗了,就找摊主阿姨结账去了。

阿姨将他们选好的关东煮装好了,又简单数了数,然后,让小李支付140元。

小李以为自己听错了,140元是完全不在预料之中的。

他再次询问阿姨,得到阿姨确切答案后,男子不干了。

关东煮不是5元3串吗?就这么一碗就要140元,也太离谱了吧?

可阿姨态度强硬,不付140元不让走。

小李气坏了,拿出手机一边录视频一边说:看好了,一碗关东煮,阿姨要我们140元!

阿姨见小李录视频,也怒了,操起大饭勺子,就冲过来,要打小李。

小李一边躲,一边说:你还打我们!

当时摊位前就小李和朋友2人,未见其他群众围观。

双方争执不下,小李气愤之下,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现场。

民警了解到情况以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随后,民警让小李付40元钱,小李认为这个价格也算合理,就支付了40元,和朋友离开了。

这哪是40元买的关东煮啊,还买了一肚子气。

事后,小李越想越憋气,就把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希望网友们在买路边摊的时候,一定问好价格,以防被宰。

此事曝光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说:以前认为在外边摆流动摊是为了养家糊口,现在才知道流动摊主是为了买车、买房。

还有提出质疑:报警还要交40元?不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一碗关东煮收费140元,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小李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价格法》第13条规定: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明码标价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随意定价。

价格应该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制定,并考虑到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本案中,一碗关东煮的价格收取140元,明显高于市场价。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李完全有权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摊主的行为提出质疑,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据相关部门回应:目前没有接到投诉电话,也在关注此事。

2、摊主阿姨应该明码标价。

《价格法》第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明码标价不仅是为了让消费者清楚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更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男子未向摊主阿姨询问价格,因此他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

摊主阿姨作为商家,也负有告知价格的义务,例如:可以在摊位上放置一个明确的价格牌,以此来提醒并告知消费者。

在明确告知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后,让消费者自行决断买不买。

这样,就不会发生后续的问题,避免矛盾发生。

具体摊主阿姨是否进行了明码标价,还有待核实,如果阿姨未进行明码标价,或混淆视听,欺瞒消费者,将受到相关处罚。

3、如果一经核实摊主阿姨确实有欺诈的行为,不仅要进行3倍的赔偿小李,还要面临相应的处罚后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店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

如果一旦证实阿姨有欺诈的行为,男子有权要求阿姨赔偿进行3倍赔偿。

阿姨向男子要140元钱,3倍赔偿,也就是420元。

据了解,此事已经惊动了警方,民警只是让男子支付40元,说明民警已经确定阿姨没有欺诈行为,才做出此调解的。

另外,如果阿姨真有欺诈行为,那事就大了,不金要进行3倍赔偿小李,还要面临罚款等处罚。

4、提醒大家,在吃路边摊的时候,一定要先问好价格,再购买,以防被宰。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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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点轻功👣刚到巴基斯坦就没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