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以为喜欢一个人,可以毫无理由。
那天她穿着鹅黄色毛衣撞进我的视线时,公交车里的阳光随着起伏跳起美丽的华尔兹。
车里人满为患,我站着,她坐着。静静地,我由上而下数着她的睫毛,像在数命运的筹码。
现在想来,我不过是永远追着太阳转的向日葵。
她问我:“为什么不开车?”
我尴尬地笑道:“车坏了。”
其实,我知道,那辆十五年的小轿车连我自己都懒的开了。
手机里存放着关于她的种种:不吃芹菜,左耳垂有颗小痣,看恐怖片会咬吸管。
有次她随口说,想吃城南的美幻桂花糕。我骑着共享单车穿越七个红灯,保温袋里的糕点还冒着热气,却只换来一句"谢谢,你走吧"。
《哪吒2》的电影票在掌心攥成咸涩的纸团,浪漫餐厅的桌位恰好能看到江边的烟花。
当服务生第三次询问客人是否到齐时,玻璃上的水雾已经模糊了所有的期待。
我踉跄地站起身向门外走去,身后情侣的欢笑像细针扎进我的耳膜。
翻阅和她的每条聊天记录,她发来的每个"嗯"如同倒刺插在我的心头。
上个月,她换了新头像。相互牵手的两只影子,可惜不是我。
可我喜欢她,喜欢她喝奶茶时鼓起的脸颊,喜欢她酒醉时的迷离。
这种喜欢像长进掌纹的荆棘,越是试图拔起,越是把血肉搅得更痛。
我尝试着删除她的照片,手指却在删除键上停了好久。
相册里她侧着脸正在冲我微笑,鼻尖上小小的黑痣犹如那夜幽暗的灯光。
我终于看清,原来所有的这一切,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
在她的世界里,我只是她的一个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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