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男子痛失千万血汗钱!深圳“恋爱买房”骗局牵出神秘女子翠花 一、事件情

以案法啊 2025-03-04 12:50:38

36名男子痛失千万血汗钱!深圳“恋爱买房”骗局牵出神秘女子翠花 一、事件情况 (1)2025年3月的深圳,一则离奇案件炸翻了相亲圈。在房价飙升的南山区,多名男子报警称被“未婚妻”设局骗走购房款。随着警方深入调查,一个以婚恋为饵、购房为钩的精密骗局浮出水面。 (2)有一女子,叫翠花(化名),自称来自江西南昌,实际身份成谜。这个留着黑长直发、总穿白色连衣裙的姑娘,说话带着吴侬软语的尾音。她在社交平台晒出的生活照里,不是抱着流浪猫喂食,就是在图书馆安静看书。有受害者回忆:“她说自己是钢琴老师,朋友圈里确实有教小孩弹琴的视频。” 36名受害者遍布快递员、程序员、个体户等职业。最年轻的28岁程序员小李,因长期加班没空谈恋爱;最年长的45岁海鲜摊主老周,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他们共同的软肋是——被翠花“想有个家”的温柔承诺击中。 (3)整场骗局就像精心编排的连续剧。翠花通过“缘来是你”相亲平台广撒网,先陪IT男聊代码到深夜,再给中年大叔发“暖心养生食谱”。当感情升温后,她会突然哭着说:“房东要把房子收回去,我们能不能先买个二手房过渡?” 最狠的是购房环节。这个自称月薪3万的“钢琴老师”,总能精准推荐特定楼盘。她会拉着男方手写《爱情承诺书》:“首付我出30%,以后房贷我们一起还。”可等房产证到手后,她就以“妈妈查出重病”“前男友纠缠”等理由消失。 二、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1)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本案中,受害者可要求撤销购房合同,追回已付房款。以每人平均损失40万估算,总赔偿金额或达1440万元。 (2)《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小编认为,本案中翠花虚构婚恋关系诱导签订购房合同,符合“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主犯或将面临12年以上刑期。 三、小编有话说 你以为遇到了白月光,其实人家在把你当韭菜割。 在此,我提醒各位单身朋友:婚前买房要三思,别让甜言蜜语迷了眼。毕竟老祖宗早说过——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谈恋爱时多留个心眼,别等房本到手人溜了,才捶胸顿足哭诉遇上了“翠花”。 春日生活打卡季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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