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月起,解放军开始实行薪金制,取代之前的供给制。在授衔前,正团级干部的工资为175元。 1955年9月27日,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授衔后,军官工资由职务薪金、军衔薪金和军龄补助金三部分构成。正团级干部对应的军衔一般为中校或少校,其工资标准如下: 中校(正团级):141元。 少校(副团级):127元。 授衔前正团级干部的工资为175元,授衔后根据军衔不同,工资有所调整,中校为141元,少校为127元。 图片来自网络
1955年授衔仪式结束后,仅获评少将军衔的贺晋年,遇到了刚跟老领导敬礼、寒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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