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河南开封,民宿老板花3000多网购了一个爱心小熊当摆件,不曾想收到法院传票,要求老板赔偿38000。对方说小熊是他设计的,老板买的不是正品,摆在店里属侵权。这件事让人很是难以理解的了。老板买一个爱心小熊,自然是见有人卖,他喜欢也就买了。他怎么鉴别这是不是正品?至于侵权,他又侵的哪门子权?说真的,对方要找应该找卖爱心小熊的商家,因为他才是真的侵权,要赔偿也应是他赔偿才是。你找民宿老板,他只是消费者,他并没有从中得利,如果这样都要赔偿,那作为消费者,真的太冤了!另外,老板买这么一只爱心小熊,对方是怎么知道的呢?还有,他即便知道了,理应问老板是从哪里买来的?然后他顺藤摸瓜,找到卖爱心小熊的商家,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最后是法院的判罚,让人觉得有些不妥,怎么也不该让老板赔偿啊?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今年3月5日,河南开封,民宿老板花3000多网购了一个爱心小熊当摆件,不曾想收到
睿评趣事
2025-03-08 2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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