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大妈的葬礼刚刚结束,我们还没到家呢,听说大妈家的儿媳和大妈的闺女就吵起来了,最后弄得不欢而散。 事情是这样的,大妈瘫痪在床好几年了,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是在床上解决。这几年都是她儿媳妇一个人伺候。前几年,大妈的女儿花了3万多,给大妈买了金戒指和镯子。大妈曾经跟儿媳妇说,等她百年之后要把戒指和镯子留给小明(大妈的孙子),所以,这几年大妈的儿媳妇都是任劳任怨,把老人照顾的特别好。大妈长期卧床,都没有得褥疮。 大妈去世以后,她的女儿刚从葬礼回来,就找大妈留下的戒指和镯子,说是她买的,她要带走。大妈的儿媳妇说,老太太曾经说过,要把这些东西要留给小明。再说了,你给老太太买的东西,所有权就应该归老太太了,她想给谁,她自己说了算,哪有送出去的东西,再收回去的道理。 大妈的女儿说,我给老太太买的东西,她只有使用权,没有权力送给别人。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谁都不肯让步,最后弄得特别尴尬。 我想问一下,女儿给母亲买的金饰,当母亲的有没有自己处置的权力呢?这个东西是谁买的,最后还给谁,还是说,当老人的愿意给谁就给谁呢?
昨天下午,大妈的葬礼刚刚结束,我们还没到家呢,听说大妈家的儿媳和大妈的闺女就吵起
鹭洋和生活
2025-03-09 22: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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