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单亲妈妈只为了讨回34000元工资,没想到却遭到拖欠工资的老板闯入家中威胁

小李环球旅 2025-03-10 08:47:29

天津,单亲妈妈只为了讨回34000元工资,没想到却遭到拖欠工资的老板闯入家中威胁自己和孩子。女子哥哥为了保护妹妹和孩子,与老板发生打斗,冲突中失手将老板刺死。一审法院认定女子哥哥防卫过当,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女子哥哥不服,认为这是正当防卫。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海报新闻)

“太过分了吧!工资不给还威胁我,看我们孤儿寡母的好欺负?”

小耿是一位单亲妈妈,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生活。

为了维持生计,她入职了王某的公司。

然而,工作了大半年后,王某开始拖欠工资。

小耿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选择离职,并申请了劳动仲裁。

经过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裁定公司需支付小耿3.4万余元工资,但王某拒不执行,甚至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可是在这之后,小耿的生活陷入了恐惧之中。

小耿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彻底惹怒了王某。

令小耿想不到的是,王某不仅拖欠工资,还频繁骚扰小耿,甚至发短信威胁要伤害她的儿子。

作为一个母亲,小耿既害怕又愤怒,但为了孩子,她只能忍气吞声。

事发当晚,小耿和哥哥大耿在家吃饭。

大耿性格内向,一直未婚,平时会帮小耿照顾孩子。

突然,王某找上门来,表示要协商工资问题。

小耿不知道王某是如何找到她家的,但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她还是让王某进了门。

王某进门后,表示手里没有那么多资金,提出少付工资的要求,但小耿认为这是自己应有的劳动所得,并且拖欠了这么久,王某对自己威胁和骚扰了这么久,所以坚持一分不能少。

双方随即发生激烈争吵。

王某情绪激动,甚至第小耿动起了手,一把把小耿推翻在地。

大耿眼见妹妹被欺负,立即上前挡在妹妹面前,将妹妹护在了身后。

王某见大耿插手,顿时火冒三丈,与大耿扭打在一起。

混乱中,大耿扇了王某几巴掌,王某也不甘示弱。

突然,大耿抄起一张凳子砸向王某头部,随后又从餐桌上拿起水果刀,刺入王某身体。

王某倒地后,小耿惊慌失措,拨打了110和120。然而,当救护车赶到时,王某已无生命体征。

大耿被警方带走后,经过调查,认定大耿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于是,提交法院判决。

从法律层面怎么分析这件事呢?

1、大耿的辩护律师认为大耿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关于“正当防卫”规定的第3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王某闯入家中并动手打人,大耿为了保护妹妹和孩子,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措施。

因此,大耿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然而控方确认为大耿的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界限。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王某是经过小耿允许后进入屋内的,且没有证据证明小耿要求王某离开而对方拒不离开。

王某赤手空拳,大耿在用凳子砸晕王某后,仍选择用刀刺伤对方,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以,大耿要承担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3、法院审理后认为,大耿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妹妹和孩子,具有正当防卫的目的,大耿实施防卫行为时,王某与小耿发生争吵并动手,属于不法侵害行为并且不发侵害正在进行。

但是大耿面对赤手空拳的王某,先用凳子砸晕对方,再用刀刺伤,导致王某死亡,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

因此大耿的行为虽然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

最终,一审法院判处大耿构成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5年。大耿不服判决,正在考虑上诉。

4、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及防卫过当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上具有防卫目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致人死亡),则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

5、拖欠工资、威胁恐吓,王某的行为无疑令人愤慨;但大耿的过激行为也提醒我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应冷静应对,避免因一时冲动酿成悲剧。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法律的公正裁决,更需要每个人的理性与克制。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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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专怼极端爱狗人士

专怼极端爱狗人士

5
2025-03-10 09:54

还是“谁死谁有理”啊

用户88xxx88

用户88xxx88

4
2025-03-10 20:15

登门打架,打死无罪。这法官应该下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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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环球旅

小李环球旅

就会点轻功👣刚到巴基斯坦就没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