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简单的理解这句话,就是差不多二十五年前建的房子就可以开始更新改造了……所以你买的70年产权的房子,用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年限,就可以被更新改造了!是房子质量问题,还是……什么原因?这个更新改造,费用是政府还是开发商出,总不会是要住户自己出吧?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是开发商负责吧?谁都希望买的房子安全可靠质量好,还舒适方便。但是这“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纳入城市更新改造”着实让人吃了一小惊,好事是好事,但这房子是不是有点太差了?这不应该追究开发商的问题和责任吗?当然现在房地产也难,有些房屋建设有隐患,是谁的问题谁来承担责任——关键就是,到底是谁的问题?有没有可能是符合了建造设计标准、验收也通过了(否则怎么能入住呢?),但还是出了问题?那么是否标准也有问题?或者是验收有问题?是不是应该从这方面入手去调查,找出问题所在,彻底整改,并且严惩者,而不仅仅是“好心好意”的更新改造?
大家买的房子都跌了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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