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元年沛县大事记 民国元年(1912年)1月,颁行阳历。土匪猖獗。 3月,匪患平。革命军下令剪发。县中无主,公推邑绅赵锡蕃为民政长。月余,都督正式委任民政长接替。 5月,民饥。都督拨款赈济。匪患后,人民十室九空。 6月,设学田局。 土匪盘踞龙堌集。县民政长甘桂霖会同国民革命军剿捕,失利,匪势更加猖獗,掠夺之事时有所闻。 9月,居民捣毁天主教堂,县知事高梅仙议赔偿损失大钱二千缗(min)。 10月,土匪复围县城,城内防守甚严。匪从早到晚,攻打不休。陆军营长伏龙,乘匪稍懈,出城痛击,土匪始溃败。 11月,实行地方自治,清查户口,开办选举,划全县为2市5乡。自是县参、议两会,各市(乡)董事公所及议事会次第成立。 12月,设清乡局,办理清乡,地方稍宁。 选自《沛县志》
中华民国元年沛县大事记 民国元年(1912年)1月,颁行阳历。土匪猖獗。 3
阳光和正义快
2025-03-10 13: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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