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每月8万元的价格租下三栋自建房,租期为15年,每3年涨租10%。之后,男子投入400多万将3栋房子改造成单身公寓,不料房东眼红男子赚的多,竟想将房子收回来给儿子经营,遂以合同无效为由将男子告上法庭。 陈荣珍(化名)是一位地道的厦门土著,凭借自家土地的优势,她斥巨资盖起了三栋自建楼。望着这三栋承载着希望的建筑,陈荣珍心中满是盘算,决定将它们出租,从此开启了“躺着赚钱”的生活设想。 与此同时,在厦门创业多年的谌峰(化名),敏锐地察觉到岛内年轻人住房艰难这一市场需求,决心打造单身公寓项目。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中了陈荣珍的三栋自建房。与陈荣珍取得联系后,谌峰坦诚地表明了自己的计划,并希望签订长约。 经过一番协商,两人签订了一份为期15年的租约,租金、涨幅以及违约赔偿等条款都清晰明了,陈荣珍满心欢喜,毫不犹豫地签下了名字,她仿佛已经看到了每年稳定的百万收入。 合同签订后,谌峰马不停蹄地找来设计公司,对三栋房子进行精心设计与装修。经过一番努力,原本普通的自建房摇身一变,成了拥有160多间房的单身公寓。 由于地段优越、价格合理,单身公寓一经推出便在年轻人中火爆起来。谌峰看着租客们络绎不绝,心中满是欣慰,按照这样的回本速度,收益指日可待。 然而,仅仅一年后,陈荣珍看着公寓生意火爆,心中的天平开始失衡。 她眼红谌峰的经营成果,竟以“经营太差,影响房子口碑”为由,试图收回房子。谌峰听闻,满心疑惑与愤怒。他的经营成绩有目共睹,按时支付租金的他,从未有过违约行为,陈荣珍此举实在毫无道理。 谌峰多方打听,终于得知真相,陈荣珍想把房子收回交给儿子经营,妄图摘取谌峰辛苦种下的“果实”。 知晓缘由后,谌峰态度坚决,对陈荣珍的要求断然拒绝。陈荣珍见软的不行,便决定来硬的,直接将谌峰告上法庭。 陈荣珍主张,根据相关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所以陈荣珍认为当初签下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所以按理她就应该收回房子。 法院在仔细查看了陈荣珍的三栋自建房后发现,这三栋房子均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规定确实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 但是谌峰这边却认为,合同无效并不代表就没有任何后果,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所有后果,都应当由陈荣珍承担。据此,谌峰要求陈荣珍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500万元,理由是其投资了400多万,但只经营了一年多时间,故应当再补偿其几十万。 但是陈荣珍却在这件事情上胡搅蛮缠表示谌峰已经收到了一年的房租,如果要收回房子后,这钱本应当由她来收的。同时陈荣珍还认为,既然现在不是自己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是合同无效,那么就应该按照拆迁的情况来判定,自己只需要赔偿谌峰210万元。 因为双方的合同已经被判定失效,所以具体怎么赔偿也是各执一词,双方就此事一直纠缠,至今还没有结果。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信息来源:第一帮帮团)
大家买的房子都跌了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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