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质疑一楼邻居占用公共绿化,对方便上门殴打和恐吓。他12岁的女儿勇敢上前,护住了自己的父亲。
上午11点的时候,楼上的男子看到绿化带有人在弄树木,好像还要把树木破坏掉,他就在小区群里问了一句:“是不是物业准备重新补栽树木?”
这时,楼下的邻居回复道:“是我在弄。”
楼上男子有些不解:这不是公共绿化吗?怎么你在弄呢?他已经看到对方弄了100多平方米,于是反问道:“这不是公共地段吗?”
对方没有回话。原本以为这件事物业会出面解决,不过没等一会儿,楼下的邻居就直接上楼了。把门敲开后,二话不说就开始和楼上的男子争论起来。
楼上男子还在和他讲理,但对方直接卡住男子的后颈朝外面拉。显然,楼下的邻居身材高大,而楼上的男子身材矮小,一看就是会被欺负的一方。
最后,楼下的邻居还不解气,直接卡住了楼上男子的颈部。就在这危险时刻,男子的女儿从屋内直接冲了出来,挡在了自己父亲的前面。
这个女儿年纪不大,后来才知道,她只有12岁。她察觉到自己父亲有危险,直接就冲了出来,和楼下邻居对质。
最后,楼下邻居也稍稍冷静了下来,松了手,楼上男子才得以解脱,没有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朋友们看到这一幕后都非常感慨:12岁的女儿在面对父亲遭到殴打的时候,能够不顾一切地冲上前,真是好样的!
要知道,很多人看到这种情况,要么吓得哭,要么直接打电话求救,很少有人能够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前面。
当然,父亲也是护女心切,一把手就将女儿拉回了屋内,让她躲起来,不要参与,生怕伤到女儿。
不过,在女儿心目当中,父亲就是自己的天,自己的父亲现在有危险,哪有不出头的道理?即使自己只有12岁,也要出面帮爸爸挡住对方的殴打。
不过还好,楼下邻居虽然比较气愤,和男子发生了矛盾,情况也比较激烈,但是他始终没有对小女孩动一根头发。
还好楼下邻居能够将情绪克制到一定限度,要不然这个后果真的不堪设想,不但小女孩有可能会受伤,而他自己也会被追究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一、楼下邻居上门殴打男子的行为,极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如果造成男子轻微伤,那么楼下邻居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而要是男子的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楼下邻居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这种情况下,男子应及时报警,警方会进行调查处理,比如对其伤情进行鉴定,固定相关证据,这对于后续责任认定和处理十分关键。
二、关于小女孩挡在父亲前面的做法,从情感角度,她勇敢保护父亲的行为令人动容。
但从法律角度分析,并不鼓励未成年人直接参与到冲突对抗中。
虽然小女孩的行为是出于对父亲的保护本能,但她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直接面对冲突可能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在遇到此类危险情况时,更建议未成年人优先选择寻求成年人帮助或报警等安全的方式。
她可以迅速跑到安全地带,呼喊周围邻居帮忙,或者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让专业的执法人员来处理,避免自身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