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夫妻俩孩子过百天,他们在一酒楼花4200元定了6桌酒席,每桌700块,套餐里荤素齐全,还有鲍鱼等几道硬菜。没成想宴会当天,都开席20多分钟了,桌上却只有一些凉菜小吃,迟迟不见硬菜的影子。宾客们吐槽夫妻俩真抠,又不是没随礼,就这待遇?更有人气到拍桌,说这是吃过最差的席。夫妻俩找酒楼要说法,经理连忙道歉,说可以免去800块的尾款。但夫妻俩表示:赔钱都是小事,我们丢了的面子怎么办?
根据大象新闻3月10日报道,易女士的孩子马上要过百日了,她和丈夫精挑细选后,挑中一个酒楼,准备好好给孩子办场热闹的百日宴。
易女士觉得,宴会上的菜品不仅得让大家吃好,还要有性价比,不能太贵。
最后,她选了一个700元每桌的套餐,里面荤素齐全,还有鱼虾、鲍鱼等海鲜。
易女士很是满意,觉得套餐里不仅有能撑排面的硬菜,价格也适中,亲朋好友们肯定也都爱吃。
于是,夫妻俩花4200元定了6桌。
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精心安排,却被亲戚们集体吐槽说太寒酸…
宴会当天,酒楼里热闹非凡,易女士夫妇热情地迎接着宾客,红包也是收到“手软”。
宾客们纷纷入座后,宴会在中午12点15分准时开席。
可过了一阵,宾客们的脸上开始露出不满的神色,也慢慢都不愿再动筷了。
原来,都过去20多分钟了,却还在陆续上一些凉菜、素菜和小吃,连个大菜的影子都没瞅见…
亲戚们开始窃窃私语,说这夫妻俩咋这么抠门?礼也没少随,就给大家吃这个?
更有亲戚直接气得拍起了桌子,抱怨说他吃了这么多年的席,就没吃过这么差劲的,这也太不把大家当回事了吧?
易女士和丈夫见状也急了,连忙解释不是没好菜,而是酒楼迟迟没上,大家别急,他们这就去催!
夫妻俩一顿猛催,直到下午1点,所有菜才终于上齐,可这时宾客们已经失望透顶,纷纷离场了…
夫妻俩觉得在亲朋好友面前颜面尽失,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他们本来是想借这个机会好好庆祝一下孩子的百日,哪成想会发生这种事?
二人决定找酒楼方理论,讨个说法。
可工作人员却说,如果不是易女士突然改了上菜时间,也不会出现上菜延误的情况。
原来,易女士本来定的是11:45开席,但到点儿发现人没齐,就推到12:30开席。
因为临时改变了上菜时间,本就让酒楼后厨措手不及。再加上当天还有其他客人的酒席,工作人员在忙碌中,便把几道重要的菜放在了最后上。
好在酒楼经理得知情况后,承认他们确实有错,赶紧向易女士夫妇表达了歉意。
经理表示,现在易女士还有1000的尾款没结清,酒店愿意免掉其中800元的费用。
虽然双方达成了和解,但易女士还是觉得有些委屈,毕竟这是孩子的百日宴,意义非凡。
而且,赔钱都是小事,她和丈夫丢了的面子怎么找回来?
那么,如果夫妻俩对酒楼的赔偿方案不满,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易女士作为消费者,有权知悉酒楼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菜品顺序等。酒楼因易女士临时改变上菜时间而导致服务未能按照预期进行,侵犯了易女士的知情权。
如果酒楼未提前告知易女士改变上菜时间可能带来的影响,或未在服务过程中及时沟通,易女士有权依据此法条要求酒楼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易女士与酒楼之间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酒楼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顺序和质量提供菜品。
由于酒楼未能按照易女士的要求及时上菜,导致宴会效果不佳,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义务。易女士有权要求酒楼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对于易女士夫妇的遭遇,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