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保险公司愿意赔偿12000元,法官却轻判
党志军案质疑者说保险公司愿意赔偿12000元,而法官却轻判。这是与案件事实不相符的说辞,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保险公司愿意赔偿12000元的说法,是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组织党志军和李某某、保险公司调解时,调解员建议赔偿12000元,保险公司表示需要进行评估,而党志军对此直接予以拒绝。故调解不了了之。
在本案庭审阶段,保险公司未再表明愿意赔偿12000元,党志军也没有只要求赔偿12000元。如果在审判的时候,双方都同意以12000元达成调解,法官必乐见其成,就可以制作调解书,案件无需再审理。这对法官、当事人都是好事。
但是实际情况是,该案经多次调解未成,所以法官只能依法判决。作出支持党志军9000多元的判决是根据各方证据和庭审辩论意见得出的正确结果。故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结果准确,所以是严格依法办案。
我心依然
水军天天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