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55岁人妻健身房陷 “姐弟恋”,3个月转账50万供小男友挥霍。丈夫发现后,将小伙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了。(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50 岁的林女士与丈夫李先生育有一子,并经营两家公司,生活优渥,家庭美满。但是,李先生一心忙着工作,平日大大咧咧,不修边幅。而林女士对自己要求比较高,穿衣有品位,妆容更是精致,与丈夫站在一起,就像爸爸和女儿。
步入中年,林女士愈发注重自身形象与健康,办了健身房会员卡。在健身房,年轻帅气的陈宇主动上前指导她锻炼,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络。或许是陈宇的青春活力太过诱人,林女士迅速与他发展成不正当关系。为博陈宇欢心,林女士出手阔绰,短短数月就转账 50 万。这些钱被陈宇轻松用于购买名牌手表、限量版运动鞋等奢侈品,肆意挥霍。
一天,李先生去银行办理业务,顺便看看最近老婆的账单,发现大额转账记录。经过调查,确认了林女士出轨的事实。李先生简直不敢相信,因为他们的儿子已经大学毕业,自己不仅被绿了,而且还损失了50万。咨询律师后,他毅然起诉陈宇,要求追回 50 万。
李先生起诉陈宇,理由充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不容侵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经营收益等,皆为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林女士转给陈宇的 50 万,大概率来自夫妻共同积累,她擅自处分,严重侵害李先生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2、大额转账不合常理:日常生活中,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合理。林女士转给陈宇 50 万,远超日常所需,既非家庭必要开支,也未经李先生同意,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3,、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林女士与陈宇的婚外情违背道德伦理,基于此的财产赠与更是违反公序良俗。法律在这类案件中,通常倾向保护无过错方,李先生有权追回被不当赠与的财产。
面对起诉,陈宇在法庭上辩解:
1、赠与出于自愿:陈宇坚称林女士转账是自愿的,交往时林女士常笑着给他转钱,说希望他开心,所以他觉得自己不用承担返还责任。他回忆起两人相处,林女士总是满脸笑意地将钱转给他,还亲昵地嘱咐他想买什么就买。
2、付出感情与时间:陈宇称在与林女士相处中付出很多感情和时间,陪她聊天,听她倾诉工作与生活中的烦恼,并非只为钱交往。他举例说,曾在林女士工作压力大时,整夜陪她谈心,给予精神支持,从情感付出角度,认为自己有权留下这些钱。
3、不知财产性质:陈宇还说自己不知道林女士转账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林女士从未提及,他一直以为这是林女士可自由支配的个人资金,所以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犯。他表示,在交往期间,林女士展现出的经济自由让他丝毫没有怀疑过资金的归属。
法院经慎重审理后认为: 1、赠与行为无效:林女士未经李先生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陈宇,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了李先生权益,且非基于日常生活需要,赠与无效。
2、非善意第三人判定:陈宇明知林女士已婚仍接受大额转账,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他清楚林女士婚姻状况,却仍接受巨款,应承担返还义务。
3、维护公序良俗与合法权益:林女士与陈宇的婚外情及财产赠与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最后,法院为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保护无过错方李先生权益,判决陈宇全额返还 50 万。这一判决维护了李先生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对婚姻和公序良俗的守护。
然而,判决下达后,陈宇却以自己身无分文为由,拒绝执行。李先生无奈之下,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督促,陈宇或是避而不见,或是找各种借口推脱。直到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陈宇在拘留所里终于慌了神,意识到法律威严不容侵犯,他四处联系朋友、家人,东拼西凑,最终将 50 万元全额返还给了李先生。
有网友调侃说小伙子被白嫖了,也有网友说明知道破坏他人婚姻,小伙是活该,为法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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