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质疑党志军一案时存在审判不公,法官审判有瑕疵,那么问题来了,你怎么来证明这个瑕疵和审判不公呢?用嘴巴、造谣生事,猜测? 通通行不通,既然法院已经审判完结并向社会进行了案情公示。那么这就是个法律权威的结论。 要去推翻这个结论也可以,法律授予你这个权利,拿出证据来去走法律途径。谁质疑谁举证嘛。问题是那些质疑的人既不承认法院公布的真相,也不相信法院出示的证据,自己也不愿寻找新的证据来证明所谓的真相。只会在网上哇哇乱叫,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只能继续当喷子和杠精,成为法治秩序的搅局者。最终被淹没在时代滚滚的洪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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