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邯郸少年凶杀案的后思考 邯郸少年凶杀害案的凶手终于判了。 结果公布后,世间又引发一通舆情。 议论都是一条人命,就一个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另外二个,李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原因是马某某在去作案现场途中得知杀人计划,但未参与犯罪预谋,也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案发后,马某某主动交代犯罪经过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现场。 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实施专门矫治教育。 今天对判决结果不予评说,只是想就此案件后,我们当反思和研究的问题。 对于此案的发生,实事求是地说家长监护人及学校和社会基层组织(如社区、街道)都有责任,都应该追究责任。 此案值得社会警觉的是:悲剧是怎么会发生的?一伙小小的屁孩子竟然存有那么大的凶心、杀心!行事还那么缜密?反侦察手段如此高明?这背后是否还隐藏着什么? 此案的发生,就要求学校对出现的任何霸凌现象,应予以及时制止,制止不力,必须追责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班主任的责任。不然就是空谈。 现在在护犊子的十分严重的氛围下,教育行政部门不能患软骨病,‘贪生怕死’,如出现个别家长声称:你打一个试试,训几句教师就会被投诉下岗,教师的威严被扫地,针对校园霸凌和教师惩戒权的问题,这就需要从制度完善、法律框架和社会协作等多角度综合施策,而非依赖过时的体罚手段或简单追责。 以下为具体分析与建议: 一、责任追究机制:需明确但避免“一刀切” 1. 分层追责,权责对应 校方管理层(校长、班主任等)对校园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但追责应基于具体失职行为,而非“连坐”。例如,若学校已建立反霸凌制度并及时干预,则不应过度追责;但要核实落实情况,若存在系统性瞒报或敷衍,则需依法问责。 依据: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明确学校需建立学生欺凌防控机制,未履职者将追责。 2. 完善制度而非单纯施压 教育部门应细化霸凌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并为学校提供专业支持(如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而非仅以处罚施压,避免校方因恐惧追责而掩盖问题。 二、教师惩戒权:合法化与规范化是关键 1. 摒弃体罚,探索科学惩戒方式 体罚(如打手心)违反《义务教育法》第29条,且易激化矛盾。应推广非暴力惩戒措施,如社区服务、书面反思、暂时限制特权等,同时明确教师实施惩戒的程序与边界,避免滥用。 2. 建立教师维权与培训机制 投诉核查透明化:对家长投诉需客观调查,避免教师因正当管理被诬告;设立教师申诉渠道,防止“一刀切”停职。 建立投诉核查公示制,将投诉内容和核查结果公开,让诬告者以后再也不敢胡作非为。 加强教师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冲突调解、心理干预等技能,减少对惩戒的依赖。 三、破解“护犊子”困境:家校社协同共治 1. 家长教育不可或缺 通过家长学校、案例宣讲等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惩戒与霸凌问题,理解教师管理权的必要性,避免过度干预正常教育行为。 2. 教育行政部门需“腰杆硬” 行政部门应制定清晰的惩戒权实施细则,公开支持教师合法履职,并对恶意投诉者建立黑名单制度,为教师提供制度后盾。 四、社会支持:重塑尊师重教的文化 媒体引导正向舆论:减少对教师群体的片面指责,宣传正确处理校园冲突的案例。 法律威慑霸凌行为:对情节严重的霸凌者依法处置,打破“未成年人免罚”的侥幸心理。 最后,根治校园霸凌需系统化方案:明确责任、规范惩戒、家校社共育、法律兜底。体罚与简单追责只能治标,甚至衍生新问题。唯有通过法治化、人性化的管理,且各项措施要常态化,才能重建健康的教育生态,真正保护学生与教师的权益。
(原创)邯郸少年凶杀案的后思考 邯郸少年凶杀害案的凶手终于判了。 结果公布后,世
孟优与趣事
2025-03-12 14: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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