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律严明:未成年恋情变“法制剧”,金秀贤或成“法制咖”?

近日,韩国娱乐圈又双叒叕上演了一出“法制剧”,主角是大家熟悉的“都教授”金秀贤和“国民妹妹”金赛纶。据金赛纶家属爆料,两人曾有过一段长达6年的“地下恋情”,而当时金赛纶年仅15岁!此消息一出,瞬间引爆韩国娱乐圈,吃瓜群众纷纷表示:这瓜保熟吗? 先别急着嗑瓜子,让我们来捋一捋这起事件的“法律重点”。韩国法律规定,19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为16周岁。也就是说,与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强奸罪!而金赛纶与金秀贤交往时年仅15岁,如果两人在金赛纶满16周岁前发生了性关系,那么金秀贤很可能面临刑事犯罪指控! 此消息一出,韩国娱乐圈瞬间炸开了锅。昔日与金秀贤称兄道弟的明星们纷纷取关,生怕引火烧身。网友们也纷纷调侃:“都教授”这次怕不是要变成“法制咖”了? 更有趣的是,韩国《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还规定,对未成年人性犯罪的追诉时效自受害者成年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即使金赛纶现在已经成年,她仍然有权利追诉金秀贤!这不禁让人感叹:韩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真是严丝合缝,滴水不漏! 当然,目前金秀贤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事件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但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也不例外!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后,让我们用一句话来总结今天的新闻:韩国法律严明,未成年恋情变“法制剧”,金秀贤或成“法制咖”?这出“法制剧”最终将如何收场,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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