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女子聚会喝醉了酒被亲戚送回了家,第二天醒来一看,自己手腕上的两个金手镯不见了。女子称:银手镯还在,唯独两个价值30000多元的金手镯不见了,手腕上还青了一块。
(案例来源:江北融媒)
事发当晚,邢女士的亲戚邀请她出去吃饭,邢女士欣然赴宴。
桌上的都是表兄弟姐妹,大家是同龄人,这顿饭也吃的特别开心,邢女士一高兴,不由多喝了几杯,谁知她酒量不济,饭还没吃完就醉了。
散场后,邢女士亲戚们将她交给其中一个老表的老表,这个亲戚当天晚上没喝酒,又和邢女士住在一个小区,于是就承担起了送邢女士回家的责任。
第二天,邢女士睡醒后觉得手腕有点疼,仔细一看手腕上青了一块,手上的两个金手镯不见了,只剩下了不值钱的银手镯。
邢女士大惊失色,赶紧询问孩子是不是他帮自己取下来了,孩子说没有。邢女士翻遍了全身上下的口袋,但都没有找到镯子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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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女士担心是自己醉酒后将镯子弄丢了,那两个手镯30000多元,丢了可太可惜了。为了搞清楚是在哪丢的,邢女士去调了电梯里的监控。
结果,昨天晚上进电梯的时候,监控清楚地拍到手镯还在邢女士的手上。电梯离邢女士家只有几米,一般情况下,手镯在这几米距离中弄丢的几率不大。
这时候,儿子告诉邢女士,昨天亲戚送她回来的时候,询问过家里有没有监控,而且他下楼的时候没有坐电梯,而是走楼梯的。
这些情况让邢女士不得不得怀疑,自己的两个金手镯是被亲戚撸走的。目前,邢女士已报警。
如果最后查明金手镯是亲戚所偷,那么其行为将涉嫌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监控显示进电梯时手镯还在邢女士手上,而亲戚送邢女士回家途中存在可疑行为,如询问家中是否有监控,且下楼选择走楼梯而非电梯,这些行为增加了其盗窃的嫌疑。
本案中,邢女士的两个金手镯价值30000多元,已达到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如果亲戚确实偷走了邢女士的手镯,就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金手镯确系亲戚所偷,其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也不能轻易认定该亲戚就是盗窃者。
法律讲究证据确凿,仅依靠目前的这些间接证据和疑点,并不能直接给该亲戚定罪。后续还需要民警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和取证,才能真实还原事实真相。
最后,您认为邢女士的手镯到底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