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因车祸受伤输血,因其24年多次无偿献血,血站报销了5180元输血费,

南部大肥羊 2025-03-13 14:25:13

贵州,一女子因车祸受伤输血,因其24年多次无偿献血,血站报销了5180元输血费,岂料,保险公司认为费用已报销,竟拒绝赔偿这笔输血费!女子不服,将其告上法院,一审二审和三审结果却令人唏嘘! 血站报销是人道主义赔偿,与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明是两码事,可一审二审的法官俱混淆视听、混为一谈!   黄玲(化名)不服,为讨公道,提出了再审。   事发20年夏天,从医24年的黄玲遭遇了车祸,好在肇事者也仁义,不仅帮忙拨打急救并送到医院,还说此次事故自己全责,但自己没钱、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黄玲救死扶伤了24年,但此时的她却血肉模糊,身受重伤,好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她终于转危为安。   “可见,好人还是有好报的。”黄玲暗想,一是因为她从业20多年的无私奉献,二是因为她期间的多次无偿献血。   这次抢救,黄玲用到了多个单位的血液,好在她有一沓子献血证,也得知输血的这笔费用是可以在血站报销的。   黄玲稍微康复后,便拿着献血证和病历等资料去了血站,工作人员很干脆,直接将费用5180元报销给了她。   换言之,黄玲此次是免费用血,多年的无偿献血也算有了回报。   但在黄玲看来,赔偿远远没有结束,血站报销只是自己献血的一个回报罢了,也只是报销了输血费用罢了,那些其他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还是要向保险公司索赔。   黄玲很清醒,直接将血站和保险公司的报销分开了,二者并不属于同一套法律关系,各自的报销也互不冲突,经过计算,黄玲向保险公司索赔35万。   出过险的车友都知道,保险这种东西,你投保的时候对方笑脸相迎,一旦出险,大部分的保险人员不说态度敷衍吧,也是能拖就拖。   “血站已经报销了,同一个医疗事故不能重复报销!”   简简单单一句话,保险公司便把黄玲拒之门外,不论她怎样据理力争,工作人员就是充耳不闻、甚至颠倒黑白,总之就是不赔偿。   可怜的黄玲,强撑病体,万般无奈将其告上公堂。   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虽然血站报销和保险公司赔偿不属于同一套法律体系,但黄玲的35万诉求是出于该交通事故的医疗等费用,而医疗费用血站已经进行了报销,那就不能再重复报销。   一审法官看似说了一大堆,实际上说了一大堆,中心思想就一个:驳回了黄玲诉求,且二审维持了原判。   要知道、献血报销属于行政范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范围,两者因为医疗费用暂时相交,但终归是两条平行线,应该分别进行赔偿。   黄玲实在想不通,也不服,她提出了再审,她想着三审判决如出一辙的话,她宁愿不要血站的报销,也要向保险公司索赔。   好在,中院法官给出了不一样的看法,认可了黄玲分别赔偿的诉求,同时对一审二审法官混为一谈的用法错误提出了批评。   最终,三审法官判决:保险公司限期赔偿黄玲35万!   事后,黄玲表示,耗费天长日久的正义虽迟但到,自己从医的初心不改,有机会还是会再次献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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