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1大爷晚饭后遛弯,突然,远处窜过来一条狗,大爷举起一条棒子,将狗打死。

流水带花香远 2025-03-13 18:40:30

广东清远,1大爷晚饭后遛弯,突然,远处窜过来一条狗,大爷举起一条棒子,将狗打死。谁料,狗主人二话不说,当场报警。 2024年,一天傍晚,潘大爷和老伴一起,吃完晚饭,就像平时一样,拿起门后的伸缩棒,就下楼去散步。 谁料,俩人正走着,突然听到一狗叫声,大爷浑身一激灵,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此时天色已晚,光线很暗,他四下里看了看, 就见一只没拴绳的狗,咻咻地从旁边一条巷子里,直奔而来! 眼看狗距离越来越近,大爷脸色苍白,嗷的一声,举起手里的棍子。 他大气不敢喘一口,待狗一靠近,就一棒子挥过去,边挥边喊:“快走开!” 其实,他本意是想把狗赶走,谁知,就在他胡乱挥舞中,突然听狗一声惨叫,接着扑通一下直接倒地死了,原来,他挥出的一棒,竟直接打在了狗的脑袋上。 他浑身抖如筛糠,就在他和老伴惊魂未定时,就见一对男女,跌跌撞撞,闻声跑来,那女的不顾一切扑倒在地,抚摸着地上一动不动的狗,撕心裂肺地哭起来。 “可怜的狗狗,你跟了我12年,又乖又听话,谁承想,被人活活打死!” 原来,这是狗女主人于某,一把鼻涕一把泪,控诉着。突然她指着一旁瑟瑟发抖的潘大爷,大声哭喊:“快还我狗!你这个凶手,我要告你!” 双方厮打在一起。很快民警赶到后,现场勘查,了解情况。狗主人夫妻俩一口咬定,潘大爷手里,是一根伸缩棍,这分明就是有备而来,下死手的。 没等民警询问,大爷和老伴腿肚子直哆嗦,带着哭腔说:“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原来,几个月前,潘大爷也是在遛弯时,被一条恶犬扑倒过,幸亏被人救下,才无大碍。可从那以后,大爷就落下病根,只要看见狗,就呼吸急促,浑身直抖。 孩子心疼他,就给他买了根伸缩棍,让他出门时带在身上,防止意外,一来可以防身,二来还可以当拐棍,一举两得,把潘大爷高兴地合不拢嘴。心想,这下我可不怕狗了。 谁料,这次,这只狗冷不丁扑上来,潘大爷吓坏了,竟失手把狗给打死了! 他搓着手,一遍遍说:“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太害怕了……” 哪知,这一结果,让狗主人大为恼火,认为民警偏袒潘大爷,于是,他一气之下把民警告了! 而警方并没有对此进行走访调查,就草率判定不予处罚,实在是失职。 可警方却辩称:已实际走访调查,潘大爷确实有被狗追赶过的经历,因此留下怕狗的后遗症,面对突然窜过来,且没有拴狗绳,戴防护嘴套的狗,他慌张防御也在情理之中。 而且,他的伸缩棍并不属于管制武器的范围。因此,对潘大爷不予处罚。 最后,经审理认为,于某在小区遛狗,明知这会给人造成安全隐患,却不拴狗绳,不戴防护嘴套,负有一定责任。 而潘大爷处于恐惧,胡乱挥舞中打死了狗,不是主观故意,因此并不予处罚。 结果一出,狗主人不干了,当场提起上诉。可二审的结果,与一审结果一样,维持原判。 视频传到网上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说: 我家养着2只拉布拉多,我也非常喜欢狗。但是我坚决支持潘大爷,我不但支持,我认为狗主人还应该赔偿潘大爷惊吓费! 还有人说,爱狗,养狗本身没错,但是,有前提的,出门遛狗, 三件套必须备齐!而且栓绳不能超过2米长度,要戴口罩,证照手续检疫必须齐全,这才能出门! 还有网友说:作为一个被狗咬过的人,我非常理解潘大爷,被狗攻击过的人,对狗有一种天然的防备:只要看到有狗向自己靠近,马上会进入待攻击状态,我决不允许任何一只狗靠近。 确实,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养狗,并且与狗建立了深厚的情谊,但同时,也应该注意文明遛狗,随时给它拴上绳,戴上嘴套,防止误伤他人。 您对此事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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