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未成年男子到便利店买了800块钱的进口烟,打开时,发现做工粗糙,还没有

小鲨看法 2025-03-15 01:59:39

河南郑州,未成年男子到便利店买了800块钱的进口烟,打开时,发现做工粗糙,还没有中文标示,意识到自己买到了假烟,他立刻向烟草局举报。很快,烟草局查获了该店二三十条烟,并作出处罚。事后,男子被便利店老板薅着头发暴揍一顿,男子气不过,带着记者去讨要说法。老板父亲指着男子鼻子骂:你就是想吃回扣,闲的了!

2月28号,小姜走进一家便利店,买了800多块钱的进口香烟。

别看他年龄小,他对烟可是很有了解,走出便利店准备抽时,就发现了不对劲。

手里这盒进口香烟,做工粗糙,烟盒上连个中文标示都没有,抽了一口,更是糟糕,辣得他嗓子跟火烧似的。

小姜立马意识到,自己买到了假烟。小姜年轻气盛,哪里受得了这种气,立马拨打了当地烟草局的举报电话。

烟草局工作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展开调查。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执法人员从店里竟查获二三十条疑似走私的香烟,总价值五六千块钱。

《烟草专卖法》第36条规定: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便利店老板销售没有中文标示的进口香烟,且做工粗糙,口感异常,很可能构成销售假烟的行为。

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当场就让便利店老板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发现,小姜是一名未成年,虽然他的穿着打扮看着比较成熟,但确实未满18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便利店老板向未成年人小姜销售卷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烟草局有权对便利店老板进行行政处罚,并可能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烟草局工作人员表示,烟肯定是走私烟,他们会第一时间开票立案,将那部分烟没收销毁,并且,按照向未成年销售卷烟,对老板进行处罚。

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谁知,小姜再次路过这家便利店时,老板一眼就认出了他。

老板认为是小姜害苦了自己,火气“噌”的一下就窜上来,跑出去追着小姜就打。

他揪住小姜的头发,使劲儿乱拽,然后把小姜推到楼梯处,导致小姜的后背被重重撞击,小姜头发被薅掉一把,不断哀嚎,老板才放手。

小姜马上赶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头部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正常举报却被打,小姜冤枉的要死,在记者的陪同下,他再次去便利店讨要说法。

便利店老板的父亲看到小姜,气愤不已,他指着小姜的鼻子嚷嚷道:为什么把烟草局的叫来,把我买东西没收了?你就是想吃回扣,闲的了!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便利店老板殴打小姜,导致其头部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行为。

如果小姜的伤势构成轻伤以上,便利店老板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打人不是处理问题的根本办法,商家应该本着诚信的原则,合法经营,吃不吃回扣,那不是商家应该操心的事。

有关部门处罚店家的同时,应追溯一下假烟源头,从根本上杜绝这些行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都市报道—2025.3.12—《买到假烟举报遭殴打?头发抓掉好多,多处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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