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还是情理?”重庆一男子当年力排众议,非要和他大16岁的女友同居,一住就是31年!两人一起打拼,开餐馆、茶楼,卖卤菜,挣下了三套房、两辆车。结果,女友前不久突发脑溢血去世,儿子直接把他扫地出门,还声称自己是法定继承人,女友所有财产全归他! 2025年1月,重庆北碚区,67岁的万某因突发脑溢血去世,身后留下的是三套房产、两辆车,还有一段长达31年的情缘纠葛。 人刚走,万某的儿子就采取了行动,将与万某同居31年的刘某赶出家门。这还不算完,他迅速处理了万某名下的两辆车,房产也紧跟着过户到自己名下。 一切都“合法”进行,因为他是法律上的第一继承人。 可怜了51岁的刘某。要知道,他这一生最不顾一切的决定,就是在20岁那年,爱上了比他大16岁、当时仍有家室的万某。顶着周围人的不理解,刘某义无反顾地开始了这段感情。 一晃31年过去。没有结婚证,却有着夫妻之实。两个人共同经历了生活的起起落落,从小餐馆到茶楼,再到卤菜摊,他们一起打拼,共同创造了这些财富。 而这些财产,刘某出于信任,都登记在了万某名下。 按照常理,就算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刘某这几十年的付出,至少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上应该有份。如果诉诸法律,这些共同收入,以及房产车辆的归属,考虑到双方的贡献,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对半分。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人死如灯灭,几十年的感情,在“法定继承人”这几个字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万某的儿子眼中,只有财产的分割,没有对这段感情的半分尊重。 这事儿一出,有网友说以前也有类似的事儿,一个老太太跟老伴儿过了几十年,没领证,老伴儿一走,子女就把老太太赶出门,一分钱都不给。 还有人说,自己亲戚也遇到过,辛苦半辈子攒的家业,最后都便宜了别人。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再完善,也挡不住有些人钻空子、耍心眼。 这刘某,你说他傻也好,痴情也罢,几十年的付出,到头来一场空,搁谁身上能受得了?说到底,还是人心变了,亲情、爱情,在利益面前都成了可以被抛弃的东西。 这事儿,往小了说是遗产纠纷,往大了说,是社会风气的问题。咱们总说要以德服人,要讲情义,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 如今刘某正收集证据准备起诉,至于结果如何还要看法律怎么判,希望能有个好结果! (来源:重庆一男子与大16岁女友同居31年,女子猝逝其儿子卖房下逐客令,律师解读2025-03-17 潇湘晨报)
重庆,一男子不顾朋友反对,坚持和比他大16岁的女友在一起,并同居生活了31岁。期
【6评论】【13点赞】
用户68xxx93
说白了不就是破坏他人家庭的小三嘛!没啥可怜的!
遮天蔽日 回复 03-18 00:07
报应来得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