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大S提起的是刑事自诉案,一审判决结果已经有了!
刚刚,胡律师直播时说:“大S认为小菲和兰姐存在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相当于在直播间里发表了一些言语侮辱,或者是相应的一些诽谤,然后向北京法院发起诉讼,这个大家应该都是知道的。这个里面实际上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针对民事的部分,另外一个是跟这个相关联的,就是认为性质比较严重,然后上升到了刑事部分,刑事的这个就涉及到侮辱和诽谤。大S在内地发起的诉讼是分别针对兰姐和小菲的,目前这两个案子还没有最终的终审判决,仍然在审理过程当中,一审的结果已经有了,审判结果大家应该也清楚,终审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终审是什么意思?终审就相当于这个案子已经结束。现在一审已经过了,但是,有一方不服提起上诉,所以现在还不是终审的判决。这个侮辱诽谤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不是刑事公诉,公诉的话,是由帽子叔叔提起诉讼,而刑事自诉案件,是不需要帽子叔叔介入的,是由当事人主动收集证据之后去发起,这里面存在一个细小的区别。在大S去世之前,关于民事和刑事的部分,都没有最终的终审判决,仍然在审理过程当中,但是一审判决结果已经有了。”大s
用户16xxx61
一审大S是输了的!现在是大S的上诉阶段,大S要是赢了用的着上诉吗!这凤凰周刊就是颠倒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