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商场外违停几分钟,就被交警开了罚单,当即反问交警:“能不能少干这种缺德事情,光说服教育不行吗?”交警:“不行!” 近日,天津一起违停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主角是一对夫妻为方便称呼,我们就叫他们黄先生夫妇吧,这天他们开车来到一家商场,本想着快速购物后离开,却不料遭遇了一场小风波。 当黄先生夫妇到达商场时,发现停车场已经满员,一个空位都找不到,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可能都有过类似经历,你是选择耐心等待还是铤而走险?黄先生选择了后者他将车停在了商场外的路边。 黄先生的想法很简单,进去买个东西几分钟就能出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带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们匆匆进入商场,然而现实总是喜欢给我们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当黄先生夫妇提着购物袋走出商场时,远远就看到自己的车旁边站着几名交警,其中一位正在对着车子拍照,这场景让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黄先生夫妇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跑了过去。 可惜为时已晚交警已经在他们的车上贴了罚单,200元这个数字让黄先生感到既惊讶又沮丧,要知道他们也就停了几分钟而已,如果早出来一分钟,说不定就能避免这场"灾难"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罚单,黄先生试图和交警讲道理,他解释说自己这就回来了,马上就要开走,能不能网开一面?然而交警的态度非常坚决丝毫不为所动。 这下可把黄先生惹急了,他忍不住小声嘀咕道:"能不能少干这种缺德事……"这句话被交警听到了黄先生赶紧改口说:"能不能少干这种事,光批评教育不好吗?" 交警的回应简单明了:"您要是车里有人——叫我贴,我也不给您贴。"这句话的潜台词很明显,无人看管的违停车辆就是要被处罚的。 黄先生的妻子也忍不住帮腔,说他们真的只停了几分钟,建议交警去查监控,然而交警再次强调:"只要车里没人,哪怕是1分钟该贴我也得给您贴,相反如果有人叫我贴我也不会跟您贴的。" 这番对话反映出执法者和普通市民之间对于违停处罚的认知差异,很多人可能认为,违停应该先收到短信提醒,给个十分钟的缓冲时间,但实际上法律并没有这样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车辆违停且无人看管,或者驾驶员拒绝立即驶离,并且已经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就可以处以20到200元的罚款,从这个角度来看交警的执法行为并没有违反规定。 这起事件引发了网上热议,人们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支持交警严格执法认为这是对守规矩人的尊重,他们认为停车位不够不是乱停车的理由,应该选择停在更远的地方,或者干脆改乘公共交通工具。 另一方面也有人站在黄先生的立场上,认为交警的处罚过于严厉,他们认为对于短时间的违停,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或教育,而不是直接开出罚单,这种观点强调了执法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有网友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为什么违停处罚总是选择最高额度的200元,而不是50元或更低的金额呢?这个问题引发了人们对处罚标准的思考,是否应该根据违停时间长短或影响程度来制定更加细化的处罚标准? 还有网友分享了其他城市的做法,比如杭州如果车辆在最近三个月内没有违章记录,第一次违停只会收到警告不会被罚款,而且如果车主在交警离开前回来,通常会撤销罚单只进行口头教育,这种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一定的人情味。 有人建议可以采取"10分钟宽限期"的做法,即在发现违停车辆后,先通知车主给予10分钟的挪车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还未挪走再进行处罚,这样的做法既能维护交通秩序,又给了车主一个改正的机会。 这个案例也让我们思考,如何在维护交通秩序和体现执法温度之间找到平衡?如何让执法既严格又不失人情味?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我在罐头搞创作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
“生财有道!”广东江门,女子开车上高速,被摄像头拍下违章,罚200。陈凤云收到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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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别他妈瞎扯了,我停路边几分钟去买东西市场,一样来短信,如果你不挪车就会有违章
用户99xxx48
重要路段违停,还有理了!!本来商场外面车流量就大,
太阳阶梯
两轮车最讨厌的就是违停,把两轮道占用了,被迫跑四轮道上,出了事故就是两轮车乱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