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路易斯安那州,14岁的黑人少年乔治·斯汀尼蜷缩在电椅上。他的双腿悬空够不着地面,狱警用《圣经》垫在他身下。直到死亡降临前十分钟,他仍在重复:"我没碰过那两个女孩。" 那天下午两名白人女孩失踪后,目击者指认乔治曾与她们交谈。警察用冰淇淋哄骗他签下认罪书,陪审团十二个白人男性仅用十分钟就定了罪。行刑官后来回忆:"通电瞬间他的鞋子飞了出去。" 五十年后法医报告证实,以乔治的体型根本无法实施犯罪。2014年法院撤销判决时,当年参与审讯的警察早已带着秘密入土。 这事看着离谱却真实发生过。就像老家老人常说的:夹尾巴的狼能吃肉,翘尾巴的狗只能吃屎。有人遇事就蔫,有人得志就狂,真正成事的往往闷声干大事。 当年法官要是肯多查查现场血迹,警察少用点下作手段,或许能发现乔治连凶器都握不稳。可他们偏按"规矩"办事,那时候的规矩,就是黑人说什么都不算数。 《周易》里"穷则变"三个字被多少人当摆设。规矩是死的,脑子得是活的。你看那些真正闯出名堂的,哪个不是该硬气时硬气,该弯腰时弯腰? 七十年前那场冤案教会我们:顺风时不嘚瑟,逆风时不认命。就像山洪冲石头,硬碰硬只会头破血流,绕个弯子照样奔大海。做人的智慧,全在这进退的分寸里。
来到西部第7的快船,不管怎么说,这两种情况必定是会发生的第一种情况,近期4连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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