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妻子吵架后赌气出走,妻子伤心之下从五楼跳下丧失劳动能力,随后男子将妻子送回

龙哥看法 2025-03-23 14:14:55
男子与妻子吵架后赌气出走,妻子伤心之下从五楼跳下丧失劳动能力,随后男子将妻子送回娘家不再过问。妻子寒心不已,一怒之下起诉丈夫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 (案例来源:金羊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女子丁某和丈夫陈某曾经是一对恩爱夫妻,刚结婚的时候,他们眼里只有对方的优点,满心都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可是婚姻就像一场马拉松,开始的时候总是充满激情和活力,但跑着跑着,就会发现路上的风景并不总是那么美好。 柴米油盐的琐碎,加上性格上的差异,很快就让这对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 事发当天,夫妻二人因为一件芝麻大点的家庭琐事吵了一架,陈某的脾气一上来就像头倔牛,吵完架后他甩门而出,留下丁某一人在家里,心里的委屈和愤怒无处发泄。 陈某出门后,丁某冲到了阳台上,看到陈某越走越远,她的内心非常绝望,冲动之下从五楼一跃而下。 @梅姐说法 事后,丁某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这一跳造成了她二级伤残,终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终生完全性护理依赖。 陈某没有念及夫妻情分,直接将丁某送回了年过七旬的岳父岳母家,不仅拒绝接丁某回去,就连治疗康复的费用也一分未出,从此对她不闻不问。 丁某的父母不仅要承受女儿不幸的打击,还要肩负起照顾女儿的重任。丁某无奈之下将陈某起诉了,要求他支付生活费和护理费。 庭审时,丁某哭得像个泪人,她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自己和陈某仍旧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自己丧失劳动和自理能力,陈某作为丈夫,应当承担扶养义务,保障自己能够正常生活。 陈某辩解称,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丁某没有履行妻子的义务,他也不需要承担扶养责任。 经审理认为,《民法典》中规定,夫妻之间确实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是并没规定以对方履行义务为前提的。 夫妻之间的扶养,更多的是一种基于婚姻关系的法定责任,不管对方是不是履行了妻子或丈夫的义务,都不能成为逃避扶养责任的理由。 丁某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也不能自理,陈某作为丈夫,应该承担起扶养的责任,这是法律赋予他的义务。 陈某以丁某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扶养义务,这种说法没有法律根据。 最终,法院认为,陈某作为丁某的丈夫,依法应承担扶养义务,保障丁某的生活正常维持。 丁某要求陈某支付生活费和护理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判陈某给付丁某生活费19415元,护理费3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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