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上海居困保障政策变化!243号文已失效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5-03-23 17:07:22
沪房管征〔2014〕243号文已失效,沪房管征〔2014〕243号文发布于2014年10月13日,旨在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包括: - 明确未经登记房屋的建筑面积认定标准 - 细化居住困难户审核条件(需结合户籍、住房情况) - 规范奖励费、补贴项目设置 ⚠️ 关键变化 该文件虽经多次延期,已于2025年3月22日正式失效,现行依据为: 1.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沪府令第71号) 2.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 💡 政策变化要点 1. 居困保障申请主体 - 现行要求:必须由承租人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同住人单独申请:已无政策依据,需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督促承租人履行义务 2. 争议解决建议 ① 征收决定公告后,及时核查户籍、住房情况 ②承租人怠于申请时,可通过街道调解、律师函催告等方式留存证据 ③必要时提起民事诉讼确认征收补偿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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