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携手走过二十多个年头,曾立下约定,选择丁克生活,不打算要孩子。可谁知,丈夫某天突然向女子坦白,自己和别人生了一个女儿。两人婚姻因此出现裂痕,最终走向离婚。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一个女人抱着孩子找上门来,哭诉着说男子一家让她生下孩子后,对她不管不顾了。随着这件事情的发酵,事情越闹越大!最终,男子和情人是以悲剧收场。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00年,丁女士和刘某完成了结婚登记。他们达成共识,决定当丁克夫妻,不要孩子。婚后的日子里,夫妻俩彼此照顾、相互扶持,日子过得十分幸福。 当丁女士自以为和刘某相濡以沫、携手走过漫长岁月,幸福安稳度过一生时,在2023年10月的某一天,刘某终于鼓起勇气,向丁女士说出一个尘封已久的秘密 。 他承认于2017年与女子小陈走到了一起,此后两人相伴了四年。到了2021年时,小陈有了身孕,随后生下了他们的孩子。 这个消息犹如鞭子抽打在丁女士的心上,疼得她肝肠寸断,更让她义愤填膺的是,婆婆居然协助丈夫对自己隐瞒真相,偷偷地去照料小陈坐月子。 不仅如此,他们四人还拍摄了一张全家福,那场面看起来就像一个完整的家庭,而自己就好像是一个被排除在外的局外人。 丁女士实在难以承受这样的状况,她果断选择与刘某离婚,从而终结了这段曾经看似美满但现在已经千疮百孔的婚姻。 离婚后的日子里,丁女士过得痛苦又迷茫,刘某也同样没有从这段纠葛中得到解脱。 刘某的经济状况不怎么样,小陈生完孩子后突然提出高额要求,刘某说自己一下子拿不出200万给她,于是小陈就闹到了刘某的单位,导致刘某被辞退。 刘某被辞退后,小陈依旧缠着他闹,刘某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躲着小陈,不肯露面。 到了2024年4月,小陈突然抱着孩子来到刘某家,在家门口大吵大闹。当时家里只有刘某的母亲王阿姨。 王阿姨告诉小陈自己儿子和儿媳都不在家,让她别再闹了。 可小陈情绪很激动,斥责刘某一家的行为,称刘某一家在自己生完孩子后,对她和孩子不理不睬、不管不顾,如果刘某和丁女士不出来见自己,她就不会离开。 王阿姨怎么劝小陈都没有用,只能报警。经过调解后,小陈说自己不再闹了,私下找刘某解决。 但之后,她还是联系不上刘某,再次来到刘某家,在刘某家门口张贴黑白照片、翻墙进入院子、喷漆辱骂等,有许多出格举动。 刘某一家又一次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刘某在和丁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的小陈产生了感情,两人总是形影不离,在外人看来就如同一对夫妻。 2021年,小陈在医院生产的时候,刘某以配偶身份在旁陪伴,并且以丈夫的名义在手术单上签字,孩子的出生证上父亲一栏写的也是刘某的名字 。 警方查明,刘某与小陈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刘某因此被认定涉嫌重婚罪。 在这三人复杂的情感纠葛当中,丁女士是无辜者。生育孩子本就是她的权利,要是刘某当初对此无法接受或者在过程中改变想法,完全可以和丁女士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然而,刘某在结婚之后,瞒着丁女士和小陈在一起,违背了夫妻间应尽的忠实义务,其行为实在不道德。 并且,刘某和小陈如同夫妻般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事实婚姻。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会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邻居、菜场摊主等多人作证:刘某和小陈常常结伴出入,他们的举止十分亲密,从外人的角度看,二人就像一对夫妻。 当事人有配偶的情况下,或者明知他人已有配偶,还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法定婚姻的,已经构成重婚罪。 于是,刘某因重婚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件事情过后,丁女士也想明白了,她觉得还是离刘某这种人远远的好,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纠缠。 另外,小陈多次跑到刘某家中闹事,这种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受损的,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陈眼见刘某总是躲着自己不见面,对自己和女儿不管不顾,抱孩子前往刘某家捣乱,比如在门上喷字辱骂、挂黑白照片等,这些行为表明她涉嫌寻衅滋事罪,同样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再者,刘某和小陈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 按照《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刘某作为孩子的生父,虽然,之前没有抚养孩子,但最终还是同意补齐前两年的抚养费132000元,并且之后每个月向小陈支付5500元抚养费,一直支付到孩子成年。 对于此事,有人说,一段错乱的婚外情,不仅伤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实在是令人感到可悲又可叹。
上海,一对夫妻携手走过二十多个年头,曾立下约定,选择丁克生活,不打算要孩子。可谁
博仑有意思
2025-03-23 22: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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