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揖]“冤不冤?”广东东莞,一女子在家里邀请两名男性老乡、三名女员工、一名男搬运工吃饭喝酒时,只有三名男性喝了一斤七两左右的白酒。可男搬运工因饮酒死亡后,却将另外两位男老乡和女子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共计136万元。但法院只判定女子一个人承担共计赔偿28万元的次要责任,这是为什么呢? 结果呢,张某这一喝,直接把自己喝进了医院,急性酒精中毒,人没了。家属可不干了,直接把陈女士和那俩哥们儿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36万大洋。 法院一审,陈女士得负点责任,虽然她没料到会出这么大的事儿,也没能及时拉住张某,但还是得赔28万。至于那俩哥们儿,虽然跟着一起喝了酒,但人家没硬灌张某,自己喝大了也顾不上别人,所以就算啦。这事儿吧,争议就在于:张某的离世,到底该算谁的账?按法律条文来说,搞集体活动的人,得互相提醒、互相照应。陈女士呢,作为这次活动的“大当家”,不光让张某继续喝,还没瞧出他身体不对劲,这显然有点儿疏忽大意了。反观那俩哥们儿,就纯粹是跟着凑热闹的,没劝酒,自己也喝高了,想多担点责都力不从心。再说到陈女士的老公,他就露了个脸,然后就撤了,既没喝酒也没耽误救人,所以这事儿跟他没关系。 法院一看事实,再瞅瞅法律,最后拍板:陈女士得担20%的责,掏出24万大洋。这一锤定音,不光是把规矩立得死死的,还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是组织饭局的,还是跟着蹭饭的,都得把别人的身体当回事儿。不然啊,原本开开心心的聚餐,一眨眼就能变成一出悲剧。
[作揖]“冤不冤?”广东东莞,一女子在家里邀请两名男性老乡、三名女员工、一名男搬
有意义的生活
2025-03-26 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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