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40岁已婚男子,见20岁发廊小妹漂亮,花言巧语追到手,两人发生关系并同居,尔后两人分手,岂料10年后,女子突然带来10岁儿子,称孩子是男子的,要15万抚养费!男子却一口否认,说做了保护措施,孩子不是他的,而法院这样判! 在江苏镇江,潘盛安,本有着平淡却安稳的家庭,妻子相伴,儿女成年。 2010年,40岁的他到浙江打工,在理发店邂逅了20出头的雷雨婷。 年轻貌美的雷雨婷一下就吸引了潘盛安,他开始施展浑身解数,频繁找雷雨婷聊天,隔三岔五去理发店,还在生活上对她关怀备至。 孤身在外的雷雨婷很快就对潘盛安产生依赖,情愫暗生。 在潘盛安的攻势下,两人发生关系并同居。 但好景不长,雷雨婷发现潘盛安已婚,且他无意离婚。失望愤怒的雷雨婷提出分手,此时她已怀孕7个多月。潘盛安给了她一笔钱让她打掉孩子,随后两人各奔东西。 这事儿里,潘盛安的行为可太不地道了。有家庭还在外面沾花惹草,用花言巧语骗小姑娘感情,这对妻子和孩子是极大的伤害,也违背了基本的婚姻道德。 而雷雨婷呢,一开始被欺骗,发现真相后选择分手,倒也算及时止损。 可她没打掉孩子,这背后的原因,或许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也可能是自己内心深处的纠结,毕竟是一条小生命。但不管怎样,这一决定让她之后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 十年后,2020年,雷雨婷带着10岁的儿子找到潘盛安,索要10年抚养费15万,外加每月几千块生活费。 潘盛安先是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后来看到孩子照片又有点动摇,但因经济压力,只愿每月给200块。两人谈不拢,雷雨婷把潘盛安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潘盛安的表现就像个想逃避责任的人。一开始坚决否认,后来又试图以经济困难为由少给抚养费。 可法律可不会惯着他,根据《民法典》,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父母都有抚养义务。 法院查明潘盛安月工资4000多元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他支付10年抚养费6万多元,此后每月支付800块生活费(不含教育和医疗费)。 这事儿给大家提了个醒,婚姻不是儿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能碰。 要是潘盛安当初能坚守婚姻,也不会闹得如今这般鸡飞狗跳。而雷雨婷,以后做决定也得更慎重,多为自己和孩子的未来想想。
江苏,一40岁已婚男子,见20岁发廊小妹漂亮,花言巧语追到手,两人发生关系并同居
小娅说知识
2025-03-26 17: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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