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单位工作了数十年,临到退休却接到解聘通知,这实在是令人心寒。 张莉在泰安技师学院工作了三十一年,是合同制员工。她未曾想到,自己兢兢业业,还荣获诸多荣誉,年届五十,即将退休之际,学院竟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为由,终止了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不是有规定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能够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现实里,有的单位为了逃避法律,挖空心思坑害员工。有的劳动者在应聘初期,单位各项养老等保险都给缴纳,到了一定年龄就被告知:由于单位效益不佳,以后不再缴纳养老等保险了,要是有意见就可以辞职。没有别的办法,有些劳动者只能自己缴纳,否则就得离职。面对熟悉的工作环境,辞职后再找工作也并非易事,所以只能接受。 找了不带编制的工作,本以为自己勤勤恳恳就能干到退休,现在看来想的太天真了!
在一个单位工作了数十年,临到退休却接到解聘通知,这实在是令人心寒。 张莉在泰安
无语生活读书
2025-03-29 10: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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