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在便衣公安的观察下,山西省运城县运城镇卫家岗一号院内,一个妇人每天都端着一个尿盆出门倒尿,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尿盆里的尿,量都一样。 1932年10月8日,刘胡兰出生在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命运给她的童年并不平坦,母亲早逝,在继母的抚育下,小小年纪的她就学会了吃苦耐劳。这样的成长环境,也为她日后投身革命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45年深秋,年仅14岁的刘胡兰参加了文水县党组织举办的妇女训练班。回到村里后,她担任起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的职务,积极投入到革命工作中。 抗战胜利后,局势急转直下。蒋介石集团不顾人民和平建国的愿望,挑起了全面内战。当反动军阀阎锡山进犯文水县城时,县委决定大部分同志转移上山。面对是去是留的抉择,刘胡兰以自己年纪小、熟悉环境为由,主动请缨留下来坚持斗争。 1947年1月12日,这个寒冷的冬日成为中国革命史上的悲壮一页。阎锡山部七十二师二一五团一营二连在地主武装的配合下,将云周西村团团包围。由于叛徒的告密,刘胡兰等7位共产党员被捕。敌人将他们押到村口,用铡刀处决了其中6人,最后只剩下刘胡兰一人。面对血腥的场景和敌人的威胁,15岁的刘胡兰毫不畏惧,坚定地表示:"我死也不屈服,决不投降!"最终,她被残忍地铡死,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刘胡兰牺牲的消息传到了延安,毛主席深受感动,亲笔写下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八个大字。不久,《晋绥日报》刊登了刘胡兰英勇就义的事迹,她的名字很快传遍华北大地。解放后,她的故事被改编成文学作品、戏剧、电影等多种形式,广为流传。 1951年4月4日,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判处许得胜死刑。然而,在押赴刑场的那一刻,许得胜突然喊冤,声称杀害刘胡兰的另有其人。公安部门立即暂缓行刑,对他进行突击审查。在审讯中,许得胜供出了一个重要信息:杀害刘胡兰的真凶叫张全宝,是阎锡山部队的一名指导员。 1950年底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后,张全宝的日子变得不那么安稳。然而有一天,他偶然路过一处露天舞台,看到正在上演的《刘胡兰》歌舞剧中,杀害刘胡兰的凶手被塑造成了许得胜的形象。这一意外发现让他暂时松了一口气,误以为革命群众已经找错了目标。 但随着运动的深入,张全宝越来越感到不安。当得知王连成被捕后,他预感自己的身份可能会被揭穿。危机关头,他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躲进自家的地窖中,同时让妻子吴翠花对外宣称他已回山东老家探亲,终日不露面,门窗紧闭,以营造"无人居住"的假象。 就这样,张全宝开始了与外界隔绝的地下生活。每天,他只能在地窖的黑暗中度过,吃喝拉撒全靠妻子吴翠花接应。而这种异常生活带来的最直接问题就是日常生理需求的处理。 1951年春末的一天,运城公安局派出的便衣干警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卫家岗一号院内,每天都有一个妇人端着尿盆出门倒尿。若只是偶尔几次也就罢了,可这位妇人竟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而且更为蹊跷的是,每次尿盆里的尿量几乎都一样。这不合常理的发现引起了便衣公安的高度警觉。 为了进一步确认疑点,公安人员开始对这一线索展开深入调查。他们走访周围邻居,一位热心居民提供了关键证据:"吴翠花说她男人回山东老家了,家中无人,可她天天端尿盆往茅坑倒。如果家中真没人,这些排泄物从何而来?"这一朴素而有力的疑问,为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公安人员根据这一重要线索,基本确定张全宝并未离开,而是藏匿在自家地窖中。但行伍出身的张全宝警觉性极高,且有武器在手,贸然行动可能危及执法人员安全。于是,公安部门采取了"放长线钓大鱼"的策略,故意减少对张家的明显监视,让张全宝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已经安全了。 这一计策果然奏效。经过几天的"松懈"监视,张全宝逐渐放松了警惕。1951年5月8日夜幕降临,二十多名公安干警悄然包围了卫家岗一号院,随后突然破门而入。此时恰逢张全宝从地窖爬出准备吃晚饭,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干警们制服在地。 即便在被捕的那一刻,张全宝仍不死心,假装配合要求拿衣服,实则准备从被窝里掏出藏好的手枪拒捕。机智的公安人员及时发现并阻止了他的企图。搜查中,在被窝和地窖里共发现两支手枪和数十发子弹,其中一支手枪已经上膛,随时可以射击。 案件至此水落石出。张全宝被证实就是杀害刘胡兰的元凶,万全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他死刑,并在刘胡兰烈士陵园执行枪决。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尿盆成了揭露历史真相的关键证据,为革命烈士刘胡兰伸张了正义。
1951年,在便衣公安的观察下,山西省运城县运城镇卫家岗一号院内,一个妇人每天都
金乌西坠霞光灿
2025-03-30 1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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