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不能买卖的。 现在业主普遍反对物业公司,关键在一个“管”字,管理的“管”。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买卖关系,物业公司是卖方,业主是买方,卖方有管买方的权力吗? 业主花钱买商品,这个商品是管自己,有病吧? 有人反对说,物业公司是管理物业,并不是管理业主。 错。物业和业主能分开吗?再说了,物业是业主的物业,只有业主管,企业凭什么管业主的物业呢? 又有人反对说,物业公司管的不是业主的室内,而是公共区域。 也错了。小区公共区域也是全体业主花钱买的,属于业主的集体财产,每个业主都有份。 总之,业主可以买物业公司的服务,比如保洁和维修,但物业公司不能对物业和业主有管理权。这个管理权的核心,就是收取物业费和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权力。权力这个东西是不能买卖的。 物业公司一旦有了管理权,强买强卖是必然的,这在法律是犯罪的,强买强卖罪。 收取物业费和维护小区公共秩序这些物业管理权必须由业主大会及其业委会掌控,物业公司只能提供保洁维修等物业服务。
全国现在有多少小区是这种状态?物业上门贴缴费单了,3.2元一平米的天价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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