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7月5日,美国罗斯福总统签署法律,颁行《国家劳资关系法》。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NLRB)是根据1935年美国全国劳资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 NLRA)建立的独立联邦机构。该机构由5人委员会(任期五年)和一名总法律顾问(任期四年)组成,他们均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任命。该委员会的工作是确定是否发生了劳工侵权行为,而总法律顾问则担任监督员和检察官——总法律顾问负责监督 NLRB 的外地办事处和处理案件,以及调查和起诉不公平的劳动行为。此人由总裁任命,任期四年,独立于董事会运作。劳资委员会总部位于华盛顿,在全国设有 26 个区域办事处——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或目睹雇主或工会从事非法行为的工人可以联系其中一个办公室并提出指控,员工总数超过1300人,负责受理除了铁路、航空和农业等行业之外的劳工投诉和劳资纠纷。它的目的是保护大多数私营部门雇员的权利,并防止雇主和工会对他们采取不公平的做法。它有两个主要功能:保护雇员免受雇主或工会的不公平待遇,并让雇员自由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选择工会代表。美国国会多次修订了《国家劳资关系法》(NLRA),包括 1947 年的《塔夫脱-哈特利法案》、1959 年的《兰德鲁姆-格里芬法案》以及 1974 年授予 NLRB 对非营利性医院和疗养院的管辖权。 根据全国劳资关系法: 1.每个员工都有权与同事或工会就工作条件进行讨论; 2.每个员工都有权组织、参加或支持工会; 3.有权以工会形式与雇主就工资、工时和与雇佣相关的其他条件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4.员工有权寻求工会的帮助,以改善工作条件; 5.员工有权参加罢工或设立纠察线; 6.员工亦有权选择拒绝参与上述任何活动,包括参加或退出工会组织; 全国劳资关系法还规定,雇主不得: 1.阻止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如班间或班后或工休时间寻求工会帮助、参加工会活动; 2.阻止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区域(如停车场或休息间)分发工会文件资料; 3.对员工得到的工会帮助或参加的工会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盘问或阻止员工进行这些活动; 4.因为员工参加或支持工会或其他互助维权行动,甚或因为选择不参与类似行动而将其解雇、降级、调换岗位或值班时间、减少工作时间等不利对待,或被威胁将采取以上的对待; 5.承诺给与员工升职、加薪或其他利益以阻碍或鼓励员工获取工会的帮助; 6.阻止员工在工作场所佩戴具有工会标志的帽子、T恤和胸针等饰扣(特殊情况除外); 7.监视或试图监视或拍摄和平的工会活动或集会。 工会作为与雇主进行谈判以维护员工权利的代表,其行为也受到该法律的规范,包括: 1.不得强制员工支持或加入工会,甚至以遭解雇相威胁; 2.不得因为您曾经批评过工会官员、或因不是工会成员而拒绝受理您的投诉; 3.对经由职业介绍所招收的人员进行工作推荐时,不得采用歧视性的标准或程序; 4.因为员工对工会活动的不同意见,导致或试图导致雇主对该员工进行歧视。 NLRB 的核心职责是: 1.为了帮助员工进行选举:想要组建或加入工会或解散现有工会的工人可以通过联系当地区域办事处的信息官员来提交选举申请。 2.调查指控:NLRA 权利受到侵犯的员工可以通过填写相关表格并与当地信息官员联系来对雇主或工会提出指控。 3.谈判和解:NLRB 鼓励人们与雇主或工会达成和解,而不是寻求诉讼。 4.裁决案件: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将组织由 NLRB 行政法法官举行的听证会。这些听证会的运作方式类似于常规的法庭程序,邀请双方提供证据、证人和论点。 5.执行规则:巡回法院评估 NLRB 的命令,然后决定是否颁布司法法令强制遵守该命令。 6.改进 NLRA 规则: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发展,NLRB 开发了保护员工权利的新方法,包括修改其负责管理的 NLRA。 NLRB 没有独立的法定权力来执行其决定和命令,但它可以通过美国上诉法院寻求执行。该机构的董事会也不允许自行采取行动,只能追究由雇员、雇主或工会提起的案件。它还帮助雇员进行工会选举。 NLRB 的目标是保护大多数私营部门雇员为获得更好的工资和工作条件进行谈判的权利,无论有没有工会。雇员可以在其 26 个区域办事处之一对雇主和工会提出指控,NLRB 将进行调查。NLRB 不能自行立案。
1935年7月5日,美国罗斯福总统签署法律,颁行《国家劳资关系法》。国家劳资关系
北京的赵作明啊
2025-04-08 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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