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小女孩被宋老师用三角尺砸头致残,
留下终身的心理阴影,
看完审判结果,我真的心堵……
二审维持“老师坐牢5年,学校赔钱但老师不掏一分”的判决。
父母怎么有钱给小女孩治病呢?[酷拽]
网友热评:
“5年太轻!孩子一辈子毁了,老师自首就能减刑?”
“学校赔钱就完事?老师自己发疯凭啥不赔?”
还有一些网友是这样留言的,吓到了我:再说了,学校赔钱给,老师服刑了!还想咋滴!人贩子都没死刑
我认为:这判决合法,但真不合情! 心理创伤谁买单? 这是一辈子的事。
当我们说“保护未成年人”时,到底是在保护孩子,还是在保护成年人的“免责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