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街头飙车泉州两男子获刑 近日泉州鲤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2024年9月12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驶至泉州市区宝洲街与田安路交叉路口,欲拐入宝洲街时,遇被告人邱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从右侧加速超越。二被告人从上述地点经宝洲街驶至泉州大桥,并在途中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随意加塞变道等直至驶离泉州大桥。
其间,二被告人在宝洲街与温陵路路口处约定飙车。经鉴定,在丰泽区宝洲街宏泉大厦路段(限速50km/h),二被告人的行驶速度均约为107km/h;在泉州大桥中段(限速50km/h),被告人李某的行驶速度约为169km/h,被告人邱某的行驶速度约为150km/h。二被告人的危险驾驶行为未造成事故发生。泉州[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