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禁用红蓝招牌河北三河市要求商户禁用红蓝招牌的新闻,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城市管理想要整洁美观可以理解,但一刀切的做法实在太简单粗暴了。
商户招牌用什么颜色本该是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现在说改就得改,不仅增加了商家负担,也让老百姓找店变得困难。更让人纳闷的是,这种规定到底有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商户的损失谁来赔?
城市治理不能只顾表面光鲜,关键要看老百姓方不方便、商家经营顺不顺畅。与其在招牌颜色上较劲,不如多想想怎么真正优化营商环境。这种拍脑袋决策该改改了,城市管理需要更多温度,更需要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