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三河市“牌匾禁红”事件处理结果的三个问题。 4月15日,河北廊坊市联合调

小黑社会说 2025-04-15 20:01:54

解释一下三河市“牌匾禁红”事件处理结果的三个问题。 4月15日,河北廊坊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公告称,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 对于这条新闻,很多读者没有读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处理的是谁,为什么不公示被处理者姓名,是不是包庇?   这里其实很明确地说了,被处理的是“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就是指书记。那么为什么不指出姓名职务呢?这里有一个常识,一般情况下,各种决策是要班子成员共同决策确定的,三河市的相关规划,形式上肯定不可能书记一人拍板,要由班子一起讨论。既然如此,犯错的就是班子,处理的对象就是这个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而不是个人。所以,对“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这个处理,比对个人处理更重。 二、免职是不是很轻的一种处理? 免职处理的确不算重。但对领导干部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按照规定,因工作失误而被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大家都知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年龄是个宝,被冻结两年,很可能错过了很多提拔机会。 三、大批商户换牌造成的损失要不要个人负责? 对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一般都不会由个人负责。这样,将会造成很多人不工作或少工作。从客观上来说,决策失误也不是故意,它是履行职责造成的,所以最多由职责部门负责而不是个人负责。当然,三河市商户换牌的损失由谁来出,要不要由部门来承担,目前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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