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子有一点值得关注。判决说双方在一月底通过婚介所认识,只三个月,到五一就搞订婚仪式了。这明显双方都太着急了。但闪婚闪的即快又慢。快是这么快确立名分,过财产。慢是即没有任何实质性关系,又无法律保障。 一旦有纠纷,社会良俗是不起决定作用的。
大同案子有一点值得关注。判决说双方在一月底通过婚介所认识,只三个月,到五一就搞订婚仪式了。这明显双方都太着急了。但闪婚闪的即快又慢。快是这么快确立名分,过财产。慢是即没有任何实质性关系,又无法律保障。 一旦有纠纷,社会良俗是不起决定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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