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八代亚纪裸照刊载专辑的纷争陷入泥潭。逝者一方准备采取刑事和民事法律措施,唱片

寒天谈娱乐 2025-04-16 19:22:23

围绕八代亚纪裸照刊载专辑的纷争陷入泥潭。逝者一方准备采取刑事和民事法律措施,唱片公司一方则宣布发售 CD

据说拥有歌手八代亚纪(本名 = 桥本明代,享年 73 岁)200 多首歌曲原盘版权的唱片公司 “新世纪唱片”,宣布将于 21 日发售刊载有八代女士裸照的专辑《八代亚纪 珍宝系列 第一弹 “不要忘记哦”》。对此,八代女士的权利管理公司表示将采取法律措施。

然而,新世纪唱片方面宣称将按计划发售 CD,这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新世纪唱片在官方网站上宣传,预定 21 日发售的专辑《不要忘记哦》中,刊载了八代亚纪在 24 至 25 岁左右时,与其同居的前男友(同时也是唱片公司的董事)私下拍摄的两张八代女士的裸照。对此,粉丝们愤怒声讨,在线签名网站上发起了要求停止销售的签名活动,亚马逊和塔屋唱片也已停止销售该 CD。

14 日,八代亚纪生前设立的权利管理公司 “八代音乐 & 画廊股份有限公司” 在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新世纪唱片的行为存在 “损害死者名誉罪”“传播淫秽物品等罪”“已解散法人进行商业活动获取收益的税法问题” 等,还表示已向警方咨询,正准备从民事和刑事两方面采取法律措施。

该公司的大野诚社长在声明的最后写道:

“此次问题作品的发布本身就是极其不愉快的事件,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我本人重新确认了生前以及八代亚纪去世后她托付给我的责任之重,对于这样的暴行,为了守护八代亚纪的名誉,我已做好采取一切措施的准备。”

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新世纪唱片的强烈愤慨。

但是,新世纪唱片方面在接受体育报纸采访时表示:

“我们在 2001 年度从(八代女士曾所属的)世纪唱片购买了 250 多首音源、私人照片、情书等私人文书的所有权利,并且有相关合同。这是八代女士成立自己的公司‘百万企划’之前的事情,权利在我们这边。”“肖像权只有本人拥有,去世的人没有肖像权。所以我们会按计划进行销售。”

展现出了坚决对抗的姿态。

对于八代亚纪一方发布的声明,新世纪唱片方面还主张 “这又不是慈善事业。如果不满意的话,就把权利买回去好了” 。

新世纪唱片的社长也接受了富士电视台的采访,他说:

“我当时还轻松地对(亚纪)说‘把亚纪的(照片)卖给我吧’。(八代女士)说‘我没钱啦’。我还想着要不要跟她说‘没关系,带着好心情就行。100 万或者 200 万都可以哦’,但她又说‘没钱的话就没办法啦’。所以我也完全没想到自己会用到(这些私人照片)。这可是我们这边的‘刀’啊。我真的没想到会有把它拔出来的一天。”

他还透露,八代亚纪本人当时也拒绝了将照片出售给他。

此外,曾是八代亚纪所属事务所 “百万企划” 代表的大野诚社长,成立了 “八代音乐 & 画廊” 并解散了事务所,还卖掉了八代女士的豪宅。对此,新世纪唱片方面解释称,他们觉得 “大野诚社长是不是想侵吞八代女士的财产”,在种种不信任感不断加深之后,最终决定发售刊载问题照片的专辑作为最后的手段。

围绕着这样的专辑发售一事,网络上接连有人指出,即便对方是逝者,这难道不也涉及到各种权利侵害吗,这难道不就等同于复仇色情吗。

“八代音乐 & 画廊” 一方列举 “损害死者名誉罪” 和 “传播淫秽物品等罪” 作为采取法律措施的理由。但据 “雷法律事务所” 的河西邦刚律师等人解释,在刑事方面,无法追究对逝者的名誉损害责任。

在民事方面,不仅可以追究侵犯隐私权的责任,而且侵害遗属对逝者的敬爱之情等也属于侵权行为,所以存在获得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另外,关于 “传播淫秽物品等罪”,照片的拍摄尺度很关键,如果只是拍到胸部而没有拍到私处,很可能不构成该罪名。不过,如果向未成年人销售该专辑,也有可能违反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

要追究对死者的权利侵害,其范围相当有限,而且要求停止销售 CD 的门槛也相当高。

因此,很有可能该 CD 仍会按计划发售。但新世纪唱片所做的事是严重伤害逝者尊严的恶劣行为,希望遗属和 “八代音乐 & 画廊” 一方能坚决抗争,让新世纪唱片方面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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