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NJZ假处分异议申请 NJZ成员针对"禁止独立活动"的法院裁决提出异议但未被采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50庭于16日驳回了NJZ五名成员提出的假处分异议申请。此前法院于上月21日批准了经纪公司ADOR针对New Jeans五名成员提出的"经纪公司地位保全及禁止签订广告合约"临时处分申请。
当时法庭裁定:"临时确认ADOR对New Jeans成员享有专属合约规定的经纪公司地位",并明确表示:"New Jeans成员不得在未经ADOR事先批准或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或通过ADOR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演艺活动"。
NJZ方在裁决当日即向法庭提交了异议申请书。根据规定,假处分申请若被驳回可直接向二审法院抗诉,但被申请方提出异议未获采纳后则无权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