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审判长的回应,其实就已经说明问题,当一切都向有罪推论上发展的时候,就注定这个案子,得不到老百姓的支持。 审判长回应女方处女膜未破裂,不能够证明是否发生性行为,同时强奸案中处女膜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不应公开披露。 发生性行为是否导致处女膜破裂与性行为本身的程度和个体差异有关。 就这样的言论,其实已经违背了法律准则,这一切做的都是有罪推论,最严重违背法律原则的。 首先关于隐私问题,隐私问题是应该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之下,现在都要把男方送进监狱判刑三年了,难道这还是属于隐私权? 如果这都属于隐私权,请问秦桧都在指责他?那么秦桧的跪下的这个雕像是不是侵犯了隐私权? 同时我们抗日战争时期公布的间谍名单,汉奸名单,叛国贼名单,是否也侵犯了这些人的隐私权?隐私权难道是无限放大的,是凌驾于他人合法权益之上的吗?这一点让人非常的匪夷所思,一个社会刑事案件,难道处女膜的状况问题都属于隐私权了?这属于哪来的道理? 同时处女膜破不破裂,因为个体差异和本身的程度都有关系,这一点在医学上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你做的是有罪推论,按照这个道理来说,你拿把刀你就涉嫌杀人,拿把枪你就涉嫌造反,同样因为每个人文化程度不同,思想不同,存在着个体差异,那么造不造反,跟拿不拿枪是不是它也是有区别的,这显然是违背了法律,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违反了有罪推论这个违背法律公平的基本准则。 这根不是你碰倒的,你为什么扶?是不是就变成了一回事?司法人员从来不做有罪推论,为什么山西订婚强奸案却是有如此言论? 当然面对着这些疑问,个人能够想到的唯一的一个问题就是,男方太老实,把所有的过程以及所有对自己有利的不利的全讲出来,最终通过证人证言现场状况被害人陈述以及物证人证最终判定其强奸罪,这一点上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审判长的言论,的确让人匪夷所思,作为司法人员应该坚持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就是绝对不向任何人进行有罪推论,这是维持法律公正的基本的基础。 希望相关报道能够报道出具体更多的事情真相,否则的话,根本无法还原整个事实,这件案子引起的争议太多太多,尤其是对现在的婚姻状况产生了直接且客观的影响,这绝对会使中国本身危机重重的结婚率以及生育率,再一次面临着下降的风险。 总之面对着社会问题,相关人员的回应,在个人方面的确难以理解,我们都在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我们也一直在说要从民众中来,更要到民众中去,当司法问题面对着老百姓重重质疑的时候,这个时候要么拨乱反正,要么就应该拿出足够的说法,让老百姓相信司法公正。 山西订婚强奸案 订婚强奸案 订婚算不算强奸 山西婚约案 定婚强奸 山西阳高订婚案 广东强奸案
山西订婚强奸案,审判长的回应,其实就已经说明问题,当一切都向有罪推论上发展的时候
胡车儿随心世界
2025-04-17 11: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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