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这两天出了一件杀人的案件,凶手52岁,男。死者,48岁,女。
该男子之前在这位女士的公司打工,但是由于出事故,造成了伤害,休息了一段时间。
之后,该男子找女老板谈判,索赔5万。但是,女子不肯,只愿意给3万。
男子不得已,只能告到法院。法院还不错,判处赔偿14万。
但是,女老板一直没有给钱,导致男子忍无可忍,最后找到女子,将之杀害。
这件事情,我想,作为女老板,她的过错非常明显。
虽然作为死者,她是受害者,但是凡是有因果。
一个52岁的男人,工伤导致的事故,如果法院判决后,拒绝给钱,其实,这是事情的直接原因。
可能这个女老板没有关注过网络,当初党志军,索赔18000,最后法官判了,给9000多,相差只不过9000元左右,最后,党志军为此事,将王佳佳法官杀害。
这件事,说明了什么?对于穷人来说,别说14万,9000多都足以惹出命案。
所以,这件事情,原来真的是像网友说的,是钱的问题。
可惜,女老板对于社会的了解,还是不够透彻,再多钱,现在都没办法花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是不是面对老赖,就只能动用暴力吗?没有其他办法吗?